“史上最惨悔约者”:买房后悔扔违约金?法官:6倍赔偿卖家!
BC省高级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判决:买家中途退出,要赔付卖家36万加元,约合192万人民币!
这宗交易发生在2016年5月。当时一对老夫妇要从郊外搬到市区的一个公寓居住,因此决定卖掉自己位于素里市Newton社区的农场和配套房屋。一名买家想买下这些物业,双方约定售价126万加元。买家签了合同,附带6万加元的保证金。
当时的合同限定是在9月1日之前付完款,交易终结。签了合同之后,买家迟迟没有付款。时间到了8月1日,温哥华开始实践史上最严酷的房产政策:15%外国人购房税。此税一出,无异于一记重拳,房产市场一片惨淡、房价一直下跌。
老夫妇很担心:面对大跌的房产市场,买家还愿意付当初的价格买房吗?果然,到了最后期限(9月1日)买家还是没付款,干脆地跑路了。但是双方之前是签了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于是在交易关闭的后一天(9月2日),老夫妇把买家告上了法庭。
之后他们又重新把房产挂了出去,但是由于新税的打击,再也卖不了当初126万的价格了。房子的价格一降再降还是没人买,直到5个月过去了才以91万加元的低价卖掉。比起合同签订时候的126万,房产平白缩水了27%——35万加元。
丈夫Massullo表示:“虽然成交价远远低于我的心理预期,也只得卖。市场就是这样。”原来夫妇俩要搬家是因为妻子得了病,需要钱请人看护和休养。因此他们选择卖掉大房子住进公寓,省钱看病。本来5月顺利成交的话,房子可以卖出120多万的。现在变成90多万,缩水的钱就这么没了?
(图片来源:加拿大家园)
老夫妇请了律师来帮忙和买家打官司。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近日终于等来了判决结果。法院判定买家有责任赔偿房屋缩水的价值,也就是当初合同约定价格和实际卖出的差价。另加1万加元作为几个月内的房产维护费用(房产税等),买家总共要赔36万加元——约合192万人民币!
没有拿到房子,还要赔偿一笔巨款,买家很不甘心。他也请了律师,准备就此上诉。他的律师表示,争取不付或只支付6万的保证金。律师表示希望以后买房的人都考虑清楚再签合同,想好违约后要承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