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代购注意!中国海关严查“海外代购”,一不留心或有牢狱之灾!
现在越发觉得海关越查越严,代购在海关被查的曝光率也越来越高。不知道是临近年底了,所以加大了检查力度,还是未来的走向就是盐上加盐?请珍惜身边的代购们!
现如今很多在海外生活的小伙伴都走上了代购之路,赚些外快来贴补国外的高消费。有的人甚至成为了一名专业代购,专门在国外淘货,卖给国内的买家。澳洲的华人们对于路边的华人代购店也一定不会陌生。
有一些是专门做代购生意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出国在外的宝宝,通过代购来赚取服务费以及差价,用作生活费或是零用钱,也是不错的选择。
代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国际直邮的方法,把顾客的快件邮回国内,另一种是“人肉”代购,就是指代购请亲友或花钱请近期要回国的人将货品作为行李带回国,然后通过国内的快递公司,将货品送至客人手上。这种方式对许多代购来说,时间确定,效率较高,还免去了国际邮递的费用。
光是过海关,都能写成好几本连载的血泪史了!
海关堆积的直邮件能堆成一座山了,而且邮件待检时间也很不确定,快则三五天,慢则两三个星期,顾客等的心急,把代购也催的心急。
这不免令许多代购担心,海关的审查这么严,快件不知道得等多久才能通关了。并且海关严起来,被查了要补税,对于那些每月几百单的代购来说,是可以承受的,但对于那些每月就几十单的代购,被海关查了还要补税,这一整个月就算白做了..real心痛
现如今春节就要来了,很多住在澳洲的小伙伴们也都将踏上归国与家人团聚的旅程,而这也成为了代购的一个很好的契机。
相比较于海外直邮,不通过邮路,直接靠归国人员将海外的商品带进海关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人肉代购”不仅免交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连行邮税也一并省掉了,因此越来越多的代购选择了这一成本更低的代购方式。
可是近期在杭州机场,却有一位专业的代购因为自己的生意惹出了麻烦,还可能面临着走私的指控和牢狱之灾。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最近,一个妹子在通关杭州机场的时候被海关发现行李异常,因此而被扣押。经过调查,这个妹子因为羡慕代购们从国外买点东西就能赚钱,因此辞掉了原本的工作,走上了职业代购之路。
近半年时间以来,她从海外大量采购了化妆品和奢侈品等商品,藏匿在随身行李里带回国并转手卖出,累积销售款达到了280余万元,逃税金额近80万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只是做个代购,居然会涉及到走私这么严重的罪名?
不要以为走私是一个离我们很遥远的概念,只有那些动辄几亿赃款的毒枭才会跟走私扯上关系。事实上,只要你以非法手段逃脱关税,都可能会被认定为走私。
根据中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从旅检渠道携带进境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且限于自用,数量合理的,予以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须缴纳税款。而具有牟利性的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向海关申报进境,并照章纳税,否则涉嫌走私。
据相关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额未达10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
一位朋友之前在从澳洲回国的时候,就因为帮朋友代购了很多化妆品和首饰而被中国海关勒令补交税款和罚款。算下来,一趟代购不仅没赚到钱,还搭进去了不少钱,真的是得不偿失。
如果偷逃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即符合刑法第153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也就是说,如果需要缴纳的税款超过了10万元,那么中国海关将会把当事人移交至海关缉私局分局处理。如果到了这一步,那么就不仅仅是罚款的问题了,面临的就将是立案处理和法律的制裁。
原本以为从国外买点东西带回国卖不会有什么问题,现在来看,风险也是很高的。稍不留神,就会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应缴税款五万元作为“起刑点”的规定,修正为:“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就意味着,凡一年内带私货被海关以走私行为处罚二次者,第三次带货被查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性质则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澳洲是一个很适合代购的国家,奶粉、保健品、雪地靴和珠宝首饰都是非常好的代购商品,很受国人的喜爱。
不过近两月,中国海关已经加大了邮寄和机场行李的检查力度,想要代购已经越来越难了。各位小伙伴如果有通过代购的方法赚钱的想法,一定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且代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