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脱国中男学生裤子...带进公园逼口交 移工犯4案:内心是女生
▲移工自称内心是女生,才挑男生下手。(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高雄前镇区去年底起接连传出青少年遭猥亵,甚至有人被脱裤口交,引起一阵恐慌。前镇警分局调阅监视器锁定费姓菲律宾籍移工涉有重嫌,日前将他拘提到案,而费男则是辩称「内心是女生」,且男学生并没有抗拒,讯后遭检方声押获准。
据《联合报》报导,费姓移工来台一年多,在前镇加工出口区担任作业员,以「免费按摩」名义邀男学生回家,涉嫌意图猥亵,共有3名高中男生、1名国中男学生受害,其中国中少年被带到附近人烟稀少公园死角脱裤强行猥亵,费男还自行抚摸至射精,才放走受害男学生。
警方获报后已同心圆方式调阅监视器,锁定特征常骑脚踏车、背黑色袋子的外籍男子,但费男一度到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高雄分处表示「有事要回国」,警方立刻申请拘票,终于在宿舍顺利逮到人。
最后,警方研判费男是认为青少年不懂如何拒绝,也较好控制行动,才专挑学生下手,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嫌送办,并羁押获准。
依据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 221 条规定,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犯前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