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吴小晖对控罪提出异议,称不懂法,不知行为是否犯罪
安邦前董事长吴小晖今早上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播放片段。吴小晖在庭上否认控罪,并提出异议,称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情况罕见。
起诉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
一般来说,涉及重大情节的案件会经过长期调查,上庭之前已经有充足证据,今次起诉书就指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由于控方掌握大量证据,涉案人一般会认罪、悔罪,例如原江苏省副省长李云峰涉贪案,李云峰主动交代并认罪悔罪,因此从轻处罚有期徒刑12年。
今次起诉书指出,2011年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集团,并以安邦保险为平台,指令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宣传折页等申报材料,骗取中保监的销售批覆,向大众募集资金。
集资诈骗罪涉652.48亿 职务侵占罪涉100亿
起诉书称吴小晖利用这方法骗取652.48亿元(人民币.下同),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还债及个人挥霍,被控集资诈骗罪。 另外又控以职务侵占罪,涉及金额100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吴小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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