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婚姻没想到假戏真做 女子落得人财两空
为移民“假结婚”,未谈恋爱就变“离异”;为房子“假离婚”,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原告陈宇与被告张丽自愿离婚”。4月6日,张丽在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看到这句话时,百感交集。从结婚到离婚,两人只见过两面。3年的“假结婚”,就这么结束了。31岁的张丽还没谈过恋爱,就变成了“离异”。
张丽当初是为了移民澳大利亚选择的“假结婚”。结果,她不仅没成功移民,还被中介骗走18.5万元,更欠下了20.8万元的高利贷。骗子公司名为“澳嘉移民大连办事处”,像张丽这样被骗的有120人。
近年来,为了逃避买房政策限制、过户车牌、移民或本人和子女落户,一些人以利益交换为目的进行结婚或离婚,衍生出“虚假婚姻”灰色市场。这种做法看似讨巧实则有风险,不仅冲击了社会公序良俗,还挑战了法律权威。
(网络配图)
假戏真做,他们人财两空
张丽是辽宁鞍山人,2014年春天到大连打工。为了多赚钱,2014年8月,她来到一个名为“澳嘉移民”的中介公司想要出国,一名叫唐继波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帮她。
“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出国周期短、下签证快,还能获得澳大利亚的身份。每人30万元的中介费,‘假结婚’后能省一半。”听到唐继波的介绍后,张丽心生顾虑:婚姻期间,出了财产纠纷怎么办?
这时,唐继波拿出了《离婚协议书》样本、《婚前婚后协议》样本和一沓结婚证复印件给张丽翻看,对她说:“这些全是我们办的。婚前婚后,双方个人财产、债务债权都归个人所有。到时候先签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领证,你怕啥。”
被说服后,张丽先后向“澳嘉移民”交了18.5万元,领结婚证时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丈夫”,回家后才知道“丈夫”的名字叫陈宇。
钱也交了,结婚证也领了,但张丽一直没拿到签证。直到2016年8月,唐继波卷款跑路了。 为办理出国,张丽借了10万元的高利贷,也联系不上去澳大利亚的陈宇。3年后,陈宇回国,起诉张丽要离婚。这时,张丽借的高利贷已经滚到了20.8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被“澳嘉移民”骗的120人中,有一半是为了省钱办理了“假结婚”,累计受骗金额超过1400万元。 张丽上的是移民黑中介的当,而沈阳的杜鹃则被结婚8年的前夫于帆骗了。
2005年,沈阳市铁西区东搬西建,老城区改造拆迁。杜鹃想多得一套房子,便和老公商量“假离婚”,把名下房产转到于帆一方,签了“假离婚”协议。2013年,于帆瞒着杜鹃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儿子。
杜鹃发现后,拿着“假离婚”协议告到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除非能举证证明离婚是胁迫或欺诈,否则离婚协议书真实有效,驳回了杜鹃的诉讼请求。杜鹃落得人财两空。
高收益低成本,有人铤而走险
4月10日,记者以“假结婚”为关键词,上网搜索到69个QQ群,成员最多的有1500余人。记者以咨询为由联系了多人,一个名为“老盖”的“婚姻登记”服务中介业务员回了话。
记者称自己家住大连,想“假离婚”买学区房进行咨询。“老盖”先谈政策:根据3月22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最低为30%,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他算出这样一笔账:“500万元的房子,4.9%的基准利率,一次‘假离婚’少付150万元的首付,还能省下2.45万元。”
“老盖”告诉记者,去年3月,他办理一份北京夫妇的“假离婚”,为其省了80多万元的利息,只收了5.8万元的手续费,两人只是提供了相关材料,“获利高,成本低”。
“只要不违法,结婚或离婚,他人无权干涉。”沈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有利益交易,只要双方身份、资料真实,自愿结婚或离婚,就不违反法律。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也表示,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假结婚”“假离婚”的说法。所谓的“假离婚”或“假结婚”,实指一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利益的手段。
“婚姻登记失信,使一些人因此得益,也注定会有一些人因此受害。损害的不只是当事人的利益,更加是对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王金海说。
提高违法成本,补上政策漏洞
自愿协商后的“假结婚”很难发现,也无法采取惩治措施,但直接的婚姻欺诈和弄虚作假则将受到惩戒。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31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列出了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等14条联合惩戒措施。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假离婚”严惩不贷。
近年来,全国多地开展了婚姻登记失信治理工作。比如,湖北省规定,一经发现婚姻申请人有失信行为,就录入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平台,进行信用惩戒;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婚姻登记失信人信息将录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网站和“信用内蒙古网”向社会公布。
“应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婚姻登记失信。”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宇平说。2017年全国两会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关于完善婚姻信息登记制度的提案中提到,婚姻欺诈和弄虚作假行为难以防范,建议明确规定虚假结婚和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对于弄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因一方过错导致的虚假婚姻登记,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金海表示,加强婚姻登记审核,补上政策漏洞同样重要。“有的地方,未成年人就能登记结婚,还有的地方,结婚领证请他人代劳。可见,要遏制婚姻登记严重失信,相关部门更需要做好事前审查身份证、户口簿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