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腹黑,但组团卖房的确需要一些小心机!
这是澳洲房产大全
第 623 篇原创文章
随着政府加大基建力度,很多过去宁静的社区,成片的House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的公寓。而几乎每一栋House的消失,换来的是十倍数以上的公寓入住。
而每一栋卖给开发商的House,理所当然地拿到远高于市场均价的回报。这让无数居住在新基建附近的独立屋业主心痒难熬,就盼着什么时候政府把自家地块REZONE了,然后左邻右舍组团卖地给开发商。
在新州,居民区一般就是按照高中低密度来区分,R2是低密度独立屋区,R3是中密度Townhouse、Villa,R4是高密公寓区;另外R1是综合区,R5是郊区的大块居民用地等。每当有R2转变为R3或者R4,就是组团卖房的高峰期。
“那么,如果邻里之间打算组团卖房,几户人家的地大小不一,房子新旧不一,卖房所得的收入应该怎么分,才能让大家都满意?”
简单来说,有两种分配比例的计算方式:
1、分配比例=单个房产估值/总估值
2、分配比例=单个房产土地面积/总面积
在一般人看来,第一种更加容易理解,因为单独的房产估值可以把房产的质量、装修情况等等都考虑进去,漂亮房子分得多,破旧的老房子分得少。
但是,开发的目的来说,土地上的房子已经没有价值,再漂亮也要推倒,所以价值分配应该以地块为衡量标准,即第二种分配方式,地大平坦分的多,地小不平的分的少。
如果组团卖房的各位业主中,某一家在过去几年里刚刚做了翻新,比其它的房子都要漂亮结实,但他们家的面积是最小的,这位业主想要分多一点,其它的业主应该同意吗?
每个人都知道,组团卖房参与的业主越多,可能卖出的价钱越好,所以,本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尽量不要让任何一个业主因为觉得分配不公而退出。
但是有时候集体中就是会有一两个成员,因为自己不合理的要求,而影响到集体的利益。
面对这种钉子户,下面的建议可能有点腹黑:
如果这个漂亮房子刚好在中心位置,没有他参与,无法形成大面积可开发土地,其它业主当然给漂亮房产的业主更高一点的分配比例,毕竟人家有一定的bargainning power。
但是如果漂亮房子整个地块的边上,其他的业主完全可以把他踢出局外,不带他玩。等其它所有人组团卖房成功后,开发商会单独和这位钉子户谈收购,这时候的谈判力量就是严重不对等的了。
开发商多半会以市场价收购,如果业主不同意,那他的房子基本上也不会有其它的开发商或者个人来接手,一个紧挨着公寓楼的钉子房产,既不能继续开发,也住的不舒服,这位漂亮房产的业主,就真正的成为了输家。
组团卖房本质上来说是一场合作交易,参与各方的收益已经远大于普通卖房,在这种情况下,本着合作争取最大利益的原则,互相理解,避免因为坚持某些不合理的要求而一拍两散,最后最受伤的可能是自己呢。
当然,最好是找个律师来做这件事情,把各方利弊分析分析清楚,可以避免邻居之间扯破脸皮,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也得到来最大保证。
不要太贪婪,以及,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对所有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