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时怒批:蠢到家!加拿大媒体又出来现眼了(组图)
昨天,一则宣称孟晚舟还有一本“神秘护照”的消息在多家境外反华网站上传播,这些反华网站还宣称这本“神秘护照”证明孟晚舟乃至华为公司都与中国政府有着很特殊的关系。
而他们的消息则都来源于加拿大主流媒体《星报》的一篇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该报的记者宣称,孟晚舟除了此前披露的4本中国大陆护照和3本香港护照,还有一本中国的“因公护照”,而这本护照“只有中国的官员和国企精英”才能拿到,所以该报炒作说这说明孟晚舟乃至华为公司都和中国政府“关系不一般”。
然而,耿直哥深度调查后却发现加拿大媒体的这篇报道,真是【蠢到家】了。
▲图为加拿大《星报》炒作孟晚舟的“公务护照”,并宣称这本只对“精英”开放的护照证明她和华为公司与中国政府关系“很深”
因为这家加拿大媒体的报道,犯了两个极为低级的报道错误。
首先,孟晚舟这个所谓的“第八本”护照,其实早在去年12月她身陷囹圄之初就被香港的媒体报道过,称她于2004年时在香港注册成为华为在香港一家分公司的董事时,曾经用一个P开头的“公务普通护照”进行过相关登记。
图为香港媒体去年12月的报道
这也就是说,这个加拿大媒体今天又拿出来炒作的“神秘护照”,根本就不神秘,而是一个月前就被披露过的信息,加拿大媒体不过是在“炒冷饭”。
但更重要的是,孟晚舟在2004年时持有的这个“公务普通护照”,也根本无法证明她和华为公司与中国政府关系很深。
一位熟悉中国护照历史的知情人士告诉耿直哥,直到2007年我国《护照法》出台后,我国的“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发放范围才有了严格的控制。
他说,其中“公务护照”是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这是所谓的“公务员”护照。而“公务普通护照”则是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公务普通护照还有很多其他领域人员持有,比如记者、援外人员,都是可以持有公务普通护照的。
但他强调说,孟晚舟所持有的“公务普通护照”发生在2004年以及之前,那时候因为法律还没有出台,我国的护照管理还一度挺“乱”的。比如地方政府就有很大的裁量权和审批权。
《中国青年报》在2002年时刊发的一篇名为《中国护照遭遇国际尴尬 因公护照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报道也指出,当时中国的“公务普通护照”,因为“免签国家”要比普通护照多,同时护照的管辖缺乏标准,导致“东北某省一年就签发了几十万份护照,就连大街上卖鸡蛋的老太太都能拿着因公护照去俄罗斯做买卖”。
所以,在2004年时能持有“公务普通护照”,根本不能说明这就与政府有什么特殊关系,而不过是反映了当时我国护照管理的不标准和不科学。否则,岂不是东北卖鸡蛋的大妈也与中国政府关系“不一般”了?
然而,加拿大《星报》却并没有进行任何这方面的历史调查,而是拿着2019年中国“公务普通护照”的标准去“故弄玄虚”,炒作孟晚舟2004年持有的公务普通护照“只有政府和国企人员”才能获得。这如果不是记者水平太差,就只能说明这家加拿大媒体是在故意裁剪事实,抹黑孟晚舟和华为公司。
但耿直哥更怀疑这家媒体的动机是后者。
因为就在今天,《星报》不仅没有去更正报道中的错误,没有去搞清楚2004年时孟晚舟获得“公务普通护照”的历史背景,反而又“变本加厉”地采访了一个目前持有中国“公务普通护照”的人士,并利用至少是在2009年之后才获得该护照的这位人士,说出了该报“想听到的答案”,即持有这个护照的只能是“国家公派人员”。
而且这篇报道的恶毒之处,不仅在于继续歪曲事实抹黑孟晚舟,还顺便把那位持有“公务普通护照”的人士给坑了。
耿直哥就从这篇采访中看到,这位人士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是被加拿大媒体当 “枪”使,以为对方只是想了解自己所持有“公务普通护照”是怎么运作的,所以她在采访中也明确表示自己只是根据自己的了解作答。
然而,《星报》方面却仍然给对她的这篇采访写了这么一个大标题:“孟晚舟的公务普通护照是这么工作的”……
另外,耿直哥还从前面提到的那位熟悉中国护照历史的知情人士处得知,在2007年《护照法》出台前,孟晚舟所持有的那种老式的公务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只有5年,2007年之后才变成10年。这也就是说,她的那个P开头的护照最多在2009年时也已经到期了。
华为公司也在之后给一家同样报道了此事的美国媒体发去的声明中表示,孟晚舟这个2004年的“公务普通护照”早已到期。华为方面还表示他们拒绝一切因为孟晚舟曾持有这个护照,就宣称她是在给中国政府干活的说法。
然而,截至耿直哥撰写此文时,拼命歪曲事实炒作这本根本没有特殊政治意义护照的加拿大《星报》,仍然没有更正他们的错误,也没有把华为公司的声明补充上去。这也进一步加剧了耿直哥对这家媒体报道公正性的怀疑。
不过,这只是加拿大《星报》犯的第一个低级错误。他们的第二个错误同样很离谱。
原来,在炒作孟晚舟这本早已失效、且没有任何特殊政治意义的老式公务普通护照时,该报还给咱香港特区政府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去邮件,询问孟晚舟这本护照是否过期。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并没有就此事回复,只是给出了一段法律条文,其内容大意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董事的特定信息有所改变,那么公司要在更改的15日之内通知登记部门进行修改。
于是,《星报》方面一直负责主导孟晚舟这一护照报道的负责人赵淇欣(加拿大华裔),便据此认定如果孟晚舟的护照真到期了,而她没有通知香港方面更新,那她就是违法。
但耿直哥的调查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耿直哥查阅了香港的公司法(Company Bill),发现该法律规定只有在公司董事没有香港的身份证号的情况下,才需要给出海外护照的信息。
这里,耿直哥请大家仔细留意上图中(c)里的内容,这里明确说的是“香港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话,则给出海外护照的号码和签发国”——也就是说,“香港的身份证号”和“海外护照”对于董事信息的登记来说,是“两者择其一”的关系。
其次,耿直哥又付费查询了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司注册资料,发现2004年孟晚舟登记成为华为香港这家分公司的董事时,因为还没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只填写了那本“公务普通护照”;可在她获得香港身份证后,就已经把该号码补充进了董事信息里。
图为香港媒体披露的2004年时的董事注册文件
图为耿直哥今天付费查询后的董事信息
对此,一位了解香港公司注册流程的人士告诉耿直哥,虽然目前注册信息里仍然在显示孟晚舟那个已经过期的“公务普通护照”,这个护照信息其实属于注册公司时留下的身份信息,既然孟晚舟后来登记了自己的香港身份证号且号码有效,那个“公务普通护照”失效了也没有关系,并不触犯香港的法律,因为她已经有香港身份证了。
该人士还表示,孟晚舟的这本早已失效的公务护照,连同其他4本大陆护照和3本香港护照,在去年12月都被香港媒体披露过,香港特区政府当时进行了回应,并没有说她在此事上存在违法。
所以,该人士认为在香港政府都没有认为这有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加拿大《星报》却拿着这么一篇漏洞百出的报道非要说孟晚舟违反香港法律,是纯属“嘴贱”。
但耿直哥还是难以理解,为什么加拿大《星报》会如此和孟晚舟过不去呢?为什么他们要在香港方面都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在一个月后又重新炒这个“公务普通护照”的冷饭呢?难道说污蔑孟晚舟、诋毁华为,是加拿大《星报》等媒体必须遵守的某种“政治正确”,以至于他们可以连常识都不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