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奔驰!只开了80公里 变速箱故障无法启动(组图)
奔驰车成了这几天的热点新闻话题,西安奔驰车漏油,郑州奔驰车转向助力出问题,而在哈尔滨市,一位女车主给我们打电话说,她的奔驰新车也出现了故障。
2月中旬,应如冰在哈尔滨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GLC260M,因为临牌在出入小区和工作单位时受限,所以她一直没开,想着换完发票取了正式牌照后再开。3月5日新车正式落户,3月7日应如冰将车辆送到4S店做贴膜服务,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从那天起她的车就再也没开出4S店。
车主 应如冰
3月7日,我们就把车送到4S店了,结果中午1点多钟送来的,两点多钟车就在4S店出故障了。4S店通知我们说是,这个车熄火打不着,就是无法再启动,那么经他们的判断,说是这个车的变速箱的电脑故障。
应如冰说,她买这辆车花了46万,把车送到4S店前只跑了80公里,这个距离是用来办理各种手续、落户产生的。还没享受到新车带来的便利,这辆车就发现了变速箱故障,之后就再也无法启动,这让她有点儿无法接受。
车主 应如冰
4S店当时给出我最终意见,就是只能免费维修,免费更换这个变速箱的电脑系统。
从3月7日发现故障到现在,4S店的处理意见就是根据“三包法”规定,给应如冰更换变速箱电脑系统。现在应如冰的新车被仍在4S店停车场已经一个多月的时间,车辆也布满了灰尘,双方因为“三包法”规定一直僵持不下。
哈尔滨之星奔驰4S店 销售经理
目前,现在厂家给的,包括我们4S店给的处理意见,就是更换变速箱的电脑及阀体,然后我们经销商包括对客户的关怀也好,理解,作为她这么长时间,给她一个免费的保养啥的。
汽车三包规定的第十八条表述是这样的,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变速箱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退货。
面对三包法的规定,应如冰认为,这样的规定应该基于消费者接收到的产品本身是合格的。
哈尔滨之星奔驰4S店 销售经理
(现在你一直说三包法,我不愿意提。)我知道你不愿意听,不是不愿意听,三包法是一定是这个产品是合格的,基于这个三包,现在面临一个事实就是说,这个车实际上两种可能性,要不就是你们误操作,要不就是这个车本身就存在一个质量缺陷。这个车自厂家进来之后有产品合格证,我们做了一系列检测是没有问题的,把车交到客户手里,是没有问题的。(不是你总强调你的合格证,合格证摆在那儿,那这车坏了也摆在那儿呢,为啥你不看车坏了呢?)进这个车的时候车是好的,交付给客户的时候车也是好的,(那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是在你们手里坏的啊。)我们是在给客户做服务的过程中坏的,现在是它本身变速箱的电脑出现了故障,目前看咱们不知道确切的唯一的一个原因是什么。(变速箱故障出问题了,你觉得跟你们谁开无所谓了,跟你们工作人员没有关系,然后就跟消费者有关系?)那跟消费者也没有关系。(那跟消费者没有关系为什么消费者要承担这样的损失呢?)现在有损失但是厂家有三包法啊,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一成不变的。
4S店的销售经理认为,车辆出厂的合格证就是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对此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鞠文英认为,目前应如冰的情况确实适用三包法规定,但这样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就是商品交付到消费者手中时应该是质量合格的。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鞠文英
按三包法规定确实是这样,没问题,但是呢,三包法指的是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我保证你的质量,但是从合同法角度,你交给我的东西本身就应该合格,假如说,你交给我的时候是合格的,在合格之后在我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受三包法调整,这是一种,还有一种是你交给我的时候,它本身就不合格,那就不适用三包法,适用产品质量法啊,合同法。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你交给我的东西就应该是合格的。
律师认为,消费者如果想要确定产品是否质量合格可以走鉴定程序。但高额的鉴定费用漫长的鉴定时间,让应如冰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