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海猛煽香港的火 北京留给“台独”的时间不多了(图)
由民阵发起的69反“送中”大游行在周日下午举行,香港市民走上街头,抗议港府修订逃犯条例。主办方表示有百万人参与活动,而警方估算约24万人,规模之大吸引全球媒体关注。
这次抗争活动源起一宗在台湾发生的杀人案,去年初,20岁的潘晓颖与19岁男友陈同佳赴台后人间蒸发,陈同佳则独自返港,后因涉嫌盗窃女友财物被捕,过程中揭露事件背后涉及在台杀人弃尸。由于港、台两地没有引渡协议,香港警方至今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无法引渡陈同佳到台接受调查。因此,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现有条例。
事实上,修订并非针对特定司法管辖区,而是要处理所有未与香港签订长期移交逃犯协议的地域的请求。就法律层面论,自然有其必要性,但由于陆港两地法治环境存在差异,部分人开始抨击内地法律制度,并无限上纲到政治层面,攻讦“一国两制”。
对于6月9日的游行,台湾各大报皆以头版方式,大篇幅报导。蔡英文针对香港游行表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自由不再理所当然,呼吁台湾要深深警醒;行政院长苏贞昌则指出,台湾不能为了小利而步上香港的后尘。
讽刺的是,几天前94名台籍诈团嫌犯在西班牙落网后,西班牙政府决定将他们引渡至中国大陆受审,台法务部、外交部与陆委会都表达高度遗憾,并呼吁中国大陆依两岸共打协议,将台籍嫌犯在陆受人身自由限制事项通报我方,以维护台籍嫌犯人身安全及诉讼权益。可见,类似的“送中”协议,台湾不仅早就有,民进党还一直要求大陆配合履行,现在港府与北京要达成类似协议,台湾又为何反对呢?
何况,大陆方面一直强调,“九二共识”是《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最重要基础,若否认“九二共识”,当时可能完成协议的签署吗?,若大陆将诈骗犯遣送台湾,比照民进党平日抨击国民党的标准,是否蔡政府也有被统战的嫌疑呢?
最近,民进党火速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将大陆、香港、澳门纳入“外患罪”适用范围。若有台湾民众触犯该条法律,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战时泄密最重可判处死刑。可见,港澳与内地一样,都被看做境外甚至是“敌国”。而这次总统和行政院长声援反“送中”,形同公开干预境外事务,未来再以此理由指责大陆,岂不五十笑百?
而蓝营政治人物的表态更值得玩味,国民党总统初选参选人朱立伦则在脸书上发表看法,认为“今日香港,永远不会成为明日台湾;因为我们从没有将”一国两制“当作选项!”朱立伦所言甚是,国民党当年要“一国良制”,追求两岸终极统一,但时过境迁“一国”早就无力去保,奢谈两制还是良制?
其实 ,“一国两制”不过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的两岸现状而已,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和台湾各自保持原有的制度长期不变。依台湾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两岸尚处分治状态,彼此主权涵盖,治权不及,如果否定一国之前提,是否要先否定《中华民国宪法》。“一国两制”根本不存在接受与否的争议,只是多数人中“独”太深并不愿意正视。
而以香港为借镜,殖民地回归尚且如此,经历内战、反共教育、外力介入,三十年去中国化的台湾,未来去台独化是否也要相当的时间?哪个政党来完成此一工程?不能,那北京就自己来,随着两岸实力的消长,当一切问题都由大陆决定,难有台湾置喙余地。今日香港注定不会是明日台湾,一国两制的机遇一去不返,再谈已成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