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港人团体联合抵制《禁蒙面法》!吁当局给予及时且实际援助(组图)
【今日澳洲10月5日讯】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授权,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又称 “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公众活动中隐藏脸容,认为这样有效阻吓激进违法行为。禁令在香港时间周六凌晨12点开始生效。
林郑月娥
BBC报道称,港府公布有关禁令后,香港多处再次爆发抗议活动,示威者下午起堵塞道路放火,破坏中资银行、地铁站以及撑警或疑与福建帮有关的食肆和店铺。警方施放催泪弹还击。
香港港岛区核心地段铜锣湾的地铁站外火光熊熊
与此同时,颁布《禁蒙面法》当日深夜,ABC报道指出,悉尼、墨尔本、堪培拉、布里斯班、珀斯及阿德莱德等7个主要城市的港人团体发布联合抵制声明。
早前港人走上街头抗议
在ABC获得的这份声明中,该港人团体表示“紧急法容许当权者绕过一切公平合理的程序进行立法、施法及执法的决定,使香港进入军治人治的状态,并将合法化政府一切独裁、滥权的行为”。该声明希望澳洲政府能考虑香港当前局势,对在澳港人给予及时且实际的援助。
香港政府宣布推出《禁蒙面法》之际,市民继续带口罩上街抗议
声明中表示,“作为一班居留澳洲的香港人,我们恳请澳洲政府再三思量香港现时局势的不隐定因素及人道危机,对居港的澳洲公民及居澳港人提供实际援助”。
《禁止蒙面规例》从10月5日起实施,订明任何人参与合法或非法的公众活动,都不得使用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违例人士最高被判监1年及罚款2.5万港元。
有关法例容许警方截停和要求蒙面人士移除蒙面用品,如有关人士拒绝警方要求,同样属于犯罪行为。
香港政府说, 规例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秩序,防止暴力行为,阻止暴力人士隐藏身份逍遥法外。
林郑月娥强调,引用规例并不代表香港进入紧急状况,但认为香港目前的情况符合《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中“危害公安”的情况,政府考虑到近四个月以来的示威暴力升级,经过考虑后采取的“合理措施”,希望暴力行为慢慢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