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毁轻铁站 判入更生中心 各赔14.2万元(图)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修例风波下,港铁成为暴徒不断针对的破坏目标。两名分别15岁及17岁男学生,涉今年9月7日深夜连环毁坏屯门3个轻铁站被捕,两人早前承认3项刑事损坏罪,昨日在屯门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各须向港铁赔偿逾14万元。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判刑时指出,任何人不论出于何等「高尚理念」,亦不可用违法行为来表达诉求。
暴徒多次闯进轻铁路轨破坏 资料图片
两名被告分别为屯门青年学院资讯科技文凭课程二年级男生郭溢朗(17岁),以及读中三的15岁男生。被破坏的3个轻铁站,包括蝴蝶站、屯门泳池站及兆麟站,合共有5部售票机、7部拍卡机被打烂、12部闭路电视镜头被喷黑,涉及维修费逾28.5万元。
辩方为郭求情称,郭被捕至今已还柙逾3个月,多封求情信显示老师和朋友对他评价正面。被告虽患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读写及语言障碍,但一直成绩不俗,直至升上竞争较大的中学,因为学业压力患上焦虑症。
辩方续称,被告用了不正确的途径以达到自己的「理念」,现已感到十分抱歉,同时深知自己鲁莽并向公众致歉,希望法庭考虑被告的特殊需要,处以非监禁刑罚。
至于15岁男生,辩方称,报告显示他是一名头脑简单的孩子,虽没读书天分,但努力发展其他兴趣。被告没有反社会倾向,但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只因一时衝动才犯案。他现已有深切教训,日后会以合法的方式表达意见。
报告亦显示,被告不适合判入劳改中心,建议判入更生中心或教导所。
须各赔14.2万元给港铁
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判刑时指出,两名被告十分年轻,或因现时社会状况受到网上鼓动,一时情感盖过理智而犯事,但两人犯案时戴上帽、口罩,并带有喷漆及硬物,明显有一定程度的预谋犯事。
张官续说,两人的所作所为非一般刑事损坏,而是会为公众带来不便,涉案的维修费用亦十分高昂,案情严重,认为非监禁式的刑罚未能显示案件的严重性,而短期的拘押可助两被告改过自身,因而决定判两人入更生中心。
张官早前已下令两名被告须赔偿合共逾28万元给港铁公司,惟根据《裁判官条例》,裁判官现时不可下令要求被告赔偿超过10万元。张官昨覆核有关赔偿令,根据条例演绎为每项控罪不可下令赔偿超过10万元,即两人就3项控罪分开赔偿,两人仍各要赔偿逾14.2万元予港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