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枫叶卡有多难?华人结婚三次仍被拒(图)
一名来自中国的男子曾可 (Ke Zeng,音译) 先后与三名加拿大公民结婚,并且三次申请移民,可是直到现在都没能安稳,一直在为自己的移民身份奔波。
据媒体综合报道,他的第一段婚姻始于2005年,与加拿大一公民结婚,2007年在配偶担保下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不过2009年,两人离婚。2012年,加拿大移民部认为这段婚姻属于假结婚,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要将他驱逐出境,两年不准入境加拿大。
2014年5月,他又与另一名加拿大公民结婚,生育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似乎也没管用,2014年9月,加拿大移民部驳回他的上诉,维持驱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原判。
然后在2014年11月21日,加拿大国会修订了法例,把假结婚导致的不准入境时间从2年增至5年,又规定在这段期间不能申请永久居民身份。2015年5月22日,他离开了加拿大。
2017年11月,曾克第三次结婚,也是和一名加拿大公民,并申请永久居留权,移民部根据2014年的法例,称不准入境期限未过,他不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最终,他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了司法复核。他通过代表,以他的婚姻状况和年幼儿子为由,要求加拿大当局酌情向他签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经过调查,一名移民官员相信他的第三段婚姻是真实的。最初,这名移民官认为他可以获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但是又鉴于五年不准入境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这段时间内不得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没有下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2019年7月16日,该宗案件在多伦多审理。曾可指出以他的个案,适用于修订法例前的两年不准入境的限制,目前时限已过。换句话说,他已不受限制。同时,曾可认为,把修订后的法例用在他的个案里,属于不适当地给予该修订法追溯力。
2019年12月11日,联邦法院法官Nicholas McHaffie做出裁决,认为移民部在修订法生效前发出驱逐出境令。尽管其后国会修订了法例,把不准入境时限增至5年,但是该修订法不适用于之前已发出的驱逐令。
法官又称,曾可不准入境的时限至2017年5月22日,而他在2017年11月24日才再次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该移民官认为,5年不准入境时限不适用于曾可的个案。因此,法院批准曾可的司法复核申请,并搁置移民官驳回申请的决定,将申请人的永久居留身份申请发还给移民部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