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13岁女孩被生父性侵9年(图)
近日
苏州吴中法院判决了这起
13岁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
李某犯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齐鲁晚报报道,2019年5月,一名13岁的小女孩来到江苏苏州吴中区南区派出所警务室,怯生生地低着头犹豫着不敢进门。正在值班的周警官上前询问,得知她想打电话给妈妈。周警官以为这名小女孩是因为与父母走失才来求助的,便帮她拨通了其母亲的电话。
然而电话接通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边哭边重复着“爸爸想害我”这句话。周警官见状感觉不对,接过电话要求其母亲来一趟派出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才揭开了小女孩被生父侵害的事实。
从4岁开始的噩梦
“她说昨晚她爸爸硬要给她洗澡,过程中好像用下体碰了小孩。”小女孩妈妈说,女儿小莹出生于 2006 年,自己与前夫李某在 2018 年离异后,女儿就一直跟着李某生活,父女之间的相处情况自己也不常过问。
周警官闻此吃了一惊,察觉其中可能涉及案件,便通知所里的同事,公安机关随即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19年5月22日晚,李某在工作单位宿舍内,以小莹很久没洗澡为由强迫她洗澡,并在洗澡时采用隐私部位接触的方式对女儿实施强奸。
然而通过小莹的陈述,警方发现这并不是李某第一次作案,早在小莹还在上幼儿园小班时,李某就开始了他的兽行。
从 2010 年起,李某在安徽老家和苏州市吴中区的工作单位宿舍内,多次采用同样的方式对女儿实施强奸,事后还警告小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妈妈。
直到2019年,小莹觉得多年来爸爸的行为让自己感到羞耻,又不敢拒绝他的要求,只能鼓足勇气向警方求助。
母亲 “很忙”未重视
在这场长达9年的噩梦中,小莹也曾不堪其辱向母亲和老师求助,却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小莹刚上初中时,因长期被父亲侵害导致精神、心理出现问题,老师察觉后便询问其原因,小莹便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老师在诧异之余联系了她的母亲陈某,然而陈某却表示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管女儿。
后小莹的状态越来越差,成绩也一落千丈,班主任放心不下又联系了陈某。陈某称,小莹上小学的时候就和她说过这事,当时并没有在意,且自己之前带小莹去医院检查身体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陈某也曾就此事询问前夫李某,但他始终矢口否认,陈某便警告他再有下次就会报警。
老师的关心和母亲的警告对小莹而言虽稍有安慰,但并无实质上的帮助,没有人及时报警帮小莹脱离魔爪。
李某也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违反法律、有悖人伦,依旧继续着对小莹的侵害。
父亲被抓还称“永远爱女儿”
2019年9月,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犯强奸罪,向吴中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李某非但没有认罪忏悔,还始终坚称自己只是在帮女儿洗澡时一时糊涂,并没有对她实施强奸。至于小莹小时候的记忆因其不懂事可信度低,且自己平时对女儿很关心,而前妻陈某与女儿却鲜有联络,关系一般。
但是,不管李某如何狡辩,法院仍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小莹具体清晰的陈述和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词,依法认定李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我想对我女儿说,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从没想过要害你 ……”最后陈述时,李某向女儿表达着自己的歉意与“父爱”,然而这种“父爱”却给小莹带来了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心灵创伤,也亲手断送了父女之情。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为了保护小莹不再受李某侵害,陈某向吴中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考虑到李某对小莹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伤害及其本人意愿,法院认为李某作为监护人对女儿实施性侵行为,不宜再担任监护人,故依法判决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母亲陈某为小莹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