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10日 15.7°C-18.4°C
澳元 : 人民币=4.73
阿德莱德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2020-05-26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河豚

有着圆鼓鼓的眼睛和身体

看着呆萌可爱

但你知道吗

有人食用河豚后中毒

险!些!丧!命!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 1

男子吃完河豚中毒

入院时自主呼吸基本停止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的范先生是一位餐馆老板,4月下旬,朋友送了他一条河豚。范先生自行加工后食用,觉得比较腥,仅吃了一点就放下了。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 2

没想到的是,半小时后范先生感觉手脚发麻,活动不便,说话、呼吸都有点困难,他猜测自己可能是中毒了,忙叫弟弟驾车直奔医院。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 3

据医生介绍,当日凌晨患者入院时,自主呼吸基本停止,昏迷,四肢软瘫,医生直接将其送到ICU抢救。

而更让医护人员崩溃的是,此毒没解药!医生能采取的措施就是呼吸支持,尽力守住生命,补液利尿,争取排出一点毒。

14小时后,范先生开始清醒,四肢有轻微活动;28小时后,开始有自主呼吸;近48小时后,停机拔管,四肢可以活动,范先生自主呼吸才完全恢复。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 4

好在,最后医生把范先生从“鬼门关”夺了回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和范先生一样幸运☟

此前有人吃河豚中毒身亡

2016年5月21日,深圳宝安西乡街道就发生了一起食用河豚中毒事件。虽然事发后当事人被紧急就医,但仍然不治身亡。

根据西乡街道办通报,当事人冯某于5月22日晚6时,从集贸市场鱼档购买河豚后至某食府进行加工处理。食用后即出现了中毒状况,一直昏迷不醒被送往宝安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到达医院时,冯某已经没有了自主呼吸,医院方面进行了抢救,但终因中毒过深,于24日晚9点离世。

最快1.5小时致死

目前没有特效的解毒药

男子吃了这种鱼进ICU抢救,曾有人因此丧命,医生:无解药!(组图) - 5

河豚毒素总结起来有三大特点:毒性大、毒性稳定、在河豚鱼体内分布复杂。

毒性大

河豚身上的毒素,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毫克就足以致人死亡。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4-6小时内就可能致死,最快是1.5小时。

一旦中毒,要尽快在1个小时内就医,通过肠道灌洗等治疗来清除毒素。

毒性稳定

不管是盐腌,还是太阳晒,煎、炒、烹、炸,火烧、碳烤、高压锅......无论哪一样烹饪方法,都很难破坏河豚体内的毒素结构。

毒性在河豚鱼体内分布复杂

河豚毒素的第三个特点,就是在河豚鱼体内分布复杂,在不同的河豚体内毒素的分布也不同。河豚鱼有120多个品种,有不少品种外表长的差不多,但内在的毒性分布却是天差地别。

有的河豚鱼内脏部分有剧毒,肌肉部分没毒;可也有的河豚鱼,全身上下,连皮带肉全都有毒,没有任何一个部分可以食用。在没法辨别它种类的时候,是绝对不能吃的!

多年来,中国的政策一直是严禁食用河豚的。2016 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

不过,并非任何人想养就养,想卖就卖,想加工就加工,该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河豚加工产品的包装上还要附带二维码,出了事可以立即溯源追踪。

除此之外,其他养殖的河豚活鱼,都禁止加工经营!

关键词: 河豚中毒健康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CroailMer景
CroailMer景 2020-05-26 回复
本草从新中早有记载,用橄榄和冰片浸水可以解毒,煮河豚加荆芥可以把毒性去掉
十一月不甜蜜
十一月不甜蜜 2020-05-26 回复
河豚肝脏有毒,大家都知道。如清理不甚肝脏破裂,那整条就全部都是毒
JoyceeeeeeeZHOU
JoyceeeeeeeZHOU 2020-05-26 回复
拼死吃河豚,据说河豚是一种极鲜美的美味,但是河豚的皮肤,血液,肝脏都有剧毒,处理不好就容易中毒,老外去冒险拼命,咱们为了吃一口拼命文化不同。
理想妹
理想妹 2020-05-26 回复
冒着生命危险吃海豚是要付出代价的
小飞侠垚
小飞侠垚 2020-05-26 回复
吃大粪,芦根,小时候经常看到大人吃河豚鱼,就整备这两样东西!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