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通过后 三大涉港权威机构紧急发声(图)
中国人大常委会于北京时间8月11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后,中国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等涉港权威机构随即发声表态。
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林郑宣布推迟立法会选举。图为7月13日,林郑宣布一系列收紧防控措施。(人民视觉)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国务院港澳办声明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上述决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时,为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声明指出,香港回归以来的事实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无论是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是抗击非典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支持香港走出经济困境,改善民生,还是制定重要法律帮助香港平定乱局、解决宪制问题,重回发展正轨,中央政府和14亿祖国人民始终最关心、最体贴、最爱护香港,祖国内地始终是香港抵御风浪、战胜困难的最大靠山。
香港中联办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这一决定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动,以便全社会集中精力做好当前最紧迫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关爱。
香港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中国人大的决定表示感谢。她说,这一决定既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确保特区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正常运作,再次展示中央对特区的关爱和支持。特区政府稍后会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刊宪,并同时撤销中止第六届立法会会期的决定,以使第六届立法会尽早恢复运作。
根据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报道,参与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立法会推迟决定议案的人员一致认为,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严峻形势,已决定将香港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为维护香港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等相关问题作出决定,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原则,是必要的、适当的。
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