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方称嫌疑人杀妻做法展现男子汉气概,值得同情?官方回应(组图)
因怀疑前妻王某出轨,吉林通化梅河口市男子张某先在离婚3个月后,潜入王某居所,将王某与其同居者曹某杀害,并抛尸在下水井。后经梅河口市警方14小时的连夜追凶,张某先于10月25日凌晨2时许在沈阳被成功抓获。
当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对该起案件进行了通报,却因内容中出现“自古奸情出人命”、“张某先的做法……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张某先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值得同情……”等语句而引发舆论风波,不得不删文后重新发布。
“基于第一次发布的通报文章引发了一些问题和舆论,我们已在网上做了相关回应,重发了新的通报文章。”27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此前发布的第一篇通报文章系案件侦办单位提供的一手资料,其手中应该有相关言论的证据,“我不是侦办人员,所以并不清楚。”
离婚三月后
男子潜入前妻家中,将其与同居者先后勒死并抛尸
10月25日,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翠园小区,一身穿绿色套装、手戴镣铐的男子,在多名身着制服的警察陪同下,在小区某楼栋前停留过,似是在指认犯罪现场。
“来了不少警察,大概有五六台警车,他们在单元楼前停下,后来还把单元门前的一个下水道井盖给打开了。”在现场短暂围观过的居民单先生说,当时大家并不知道小区里发生了命案,只是隐约听说有两个住在这的人失踪了,可能遇害了,“因为我赶着出门,没有一直呆到最后,听邻居说,警方后来在下水道里捞出了两具尸体。”
25日下午,梅河口市公安局发布相关通报文章,称当日在小区里指认现场的男子名为张某先,是该小区住户王某的前夫,两人在三个月前刚刚离婚。而居民口中所说的两具尸体,则为王某和与王某同居的男子曹某。
据了解,该案是由曹某的子女向警方求助后牵出的现行命案。警方则在接警后了解到,与曹某同居的王某也在此前由其亲属报案失踪,遂对两人失踪一事展开调查。在两人居住的房间里,警方在门口位置发现疑似血液的红色液体,经检验其为人血。根据初步判断,王某与曹某的失联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同时,警方得知,王某的前夫张某先曾在两人失联期间到达过案发现场,并在这一时间段的某日凌晨,从王某家中向外搬运过沉重的包裹。
据张某先事后交代,他与王某此前感情不错,不但育有2个女儿,还一同在事发小区买了住宅,但不知什么原因,今年7月王某非要离婚。张某先说,离婚后,他对王某要离婚的原因感到怀疑,觉得对方可能是出轨了。于是,他在10月13日中午,利用王某家的备用钥匙潜入进屋,发现房屋里有曹某的存在,便笃定了自己的猜想,随即用手掐和绳勒将其杀害。后又在屋内呆至晚上9时许张某下班,将毫无防备的王某勒死。随后,他潜逃至山东境内。
10月23日,以为此事并未暴露的张某先从山东回到梅河口市,将曹某与王某的尸体分别抛尸到门前的下水井里。然后,张某先坐上亲属货车打算逃跑,却在25日2时许,在辽宁省沈阳市被梅河口警方成功捕获。
通报内容引发舆论风波
警方曾称嫌疑人的做法展现了男子汉气概,且值得同情
从10月24日12时,曹某的子女报警,到25日2时,将张某先抓捕归案,梅河口市警方用14小时成功破获该起命案。随后,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破案行动细节。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梅河口市警方首次对外发布的通报文章中,警方以“自古奸情出人命”、“张某先的做法虽然以结束对方二人的生命展现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但带来的结果就是得到应有的刑罚……”、“张某先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值得同情……”等句子对案件及犯罪嫌疑人进行描述。
关于这些描述,不少网友认为,警方作为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侦办单位,应该严肃谨慎,不带任何偏见与主观意识。“是有实际证据证明王某与曹某的关系不正当吗?还是能证明王某是婚内出轨曹某?如果不能,那警方用‘自古奸情出人命’来表述十分不当。”
网友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某先作为杀害了2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恶劣,并不值得同情,但警方依旧在通报中表达出对其的“同情”言论“十分不妥”。
26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将前述通报文章删除后,重新组织语言,重新发布了一篇通报文章。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在该文中,此前引发争议的语句已被删除;对于王某与曹某的关系,未做过多描述,仅以“王某与曹某于2020年9月份姘居”简单介绍。
“基于第一次发布的通报文章引发的一些问题和舆论,我们已在网上做了相关回应,重发了新的通报文章。”27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此前发布的第一篇通报文章系案件侦办单位提供的一手资料,市局负责对外发布内容的部门对此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无法回答网友及记者提到的“是否有证据证明王某与曹某存在不正当关系”或“王某是否是婚内出轨,且出轨后才要求的离婚”等问题,“稿件内容是侦办案件的单位提供的,他们应该是有相应证据的,毕竟他们对侦办过程比较了解。”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张某先在25日被警方抓捕归案后,一直处于刑拘状态,“案件的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