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一刺警案后续:维他奶遭杯葛股价大跌,“假资讯”规管引发讨论(组图)
香港7月1日发生一名持刀男子袭击警员后自杀的事件,在当地继续引发讨论,官方把事件定性为“孤狼式恐怖袭击”后,又指袭击者是受假资讯激发后犯案,因此必须讨论就管制“假新闻”立法。
但这一提议引起泛民主派批评,担心做法会令传媒自我审查,进一步打击新闻自由,又指香港政府对近年的社会问题、警察执法不公等问题反而视而不见。
袭击事件发生后,香港警方搜查在铜锣湾现场搜查手持白花的途人。
袭击发生后,连日来都有人在网络上悼念去世的男子,称他为“烈士”或“义士”,有人也到事发现场摆放白色花朵悼念。香港警方在场截查戴着白花的人,批评公众献花悼念袭击者的做法是“鼓吹及美化暴力”。
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更指出,煽动其他人犯法本身也是犯法行为,也可能构成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恐怖主义”罪。
禁献花的铜锣湾,遭杯葛的维他奶
50岁的梁姓男子在袭击警察后自杀身亡,被袭的警员经过多天治疗后目前情况稳定。
香港警方早前把此案转交国家安全处调查,原因是追查袭击者有没有同党、是否被煽动而犯案、幕后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
事件发生至今不断有人在网络上悼念袭击者,还有人到铜锣湾事发现场献花。警方多天来都派警员在现场驻守,各人都穿着防刺背心。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等高级港府官员批评悼念行为,新任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更形容警方不会容许任何人在现场追悼或尝试美化行凶者。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接受当地传媒访问时更指出,煽动其他人犯法本身也是犯法行为,可能构成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恐怖主义”罪。被问到献花行为是否违法,他说外界不应只看一些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因为社会道德是当有人做错事的时候就应斥责。
另外,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流传一份怀疑由袭击者生前工作的维他奶公司发出的内部通告,指他在事件中“不幸逝世”,又向他的家人表示慰问,用词引起香港警察支持者和许多微博网民不满,一些网民发起杯葛行动,中国大陆艺人龚俊、任嘉伦更随即发布声明,宣布取消为维他奶代言。
维他奶公司之后发表声明,指通告的用词“极为不当”,又说员工个人撰写的内容不应在公司外发布,又另外以简体中文在微博发表声明,指公司全力支持香港当局根据《国安法》进行全面调查,支持中国大陆和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但一些中国大陆的商店仍然自发地暂停出售维他奶的货品,而维他奶公司在香港的股价在周一(7月5日)早上最多曾下跌约15%。
事发在铜锣湾的闹市,现场留有血迹。
规管“假资讯”
香港警方在袭击事件后,发现袭击者留下的遗书,内容提到对社会的不满,包括认为警察“包庇罪犯”、没有受到制衡,又认为香港《国安法》令市民失去自由。
警方发言人指,目前调查结果显示袭击者是受“失实资讯和煽动性言论激化”,因此发动袭击。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之后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香港绝对要尽快立法规管假资讯和新闻,因为这些虚假消息的影响可以很大。他又说会参考其他与香港同样实行普通法的地区做法,但强调希望在保障资讯自由的同时,又有合理规管。
被问到是否会要求网络新闻媒体注册时,他说当局对此持开放态度,但主要是想规管内容,而不是资讯平台。
但李家超的说法引起泛民主派批评,其中民主党发言人质疑,为什么警方在调查短短数天内,就能断言犯案者是因为受失实资讯或报道影响,又指立法建议会把许多对政府不利或不想公众知道的事列为假新闻,令传媒自我审查。
事发在铜锣湾的闹市,现场留有血迹。
“煽动暴力”之争
袭警案后,另外一场有关言论标准的争议也吸引了大量关注。
袭击发生后一天,警方另外拘捕了两人,指他们在社交网站发表暴力言论,发布煽动其他人杀害警察和向警察建筑建纵火的言论,做法引起外界指控警方执法有双重标准。
两人被捕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很快重提一名建制派人士曾树和和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2017年9月一个公开场合的言论,曾树和当时指对推动香港独立的社运人士“必须要杀”,而在他身旁的何君尧附和一句“无赦”,引起批评指两人煽动暴力,但警方当时指没有足够证据向任何人提出检控。
另外,一名建制派人士石镜泉在2019年一个由建制派团体举行的集会上,针对暴力示威者发言,并向参与者表示要购买白色胶水管用来“教训孩子”。他发表言论后第二天,就发生元朗“721”暴力袭击事件,他之后辞去所属报社的董事会职位,但至今没有受刑事起诉。
香港媒体引述当地一名律师解释,法律上的“煽惑”行为与“谋杀”主体罪行的刑责是一样,而即使主体罪行没有发生,被指煽惑的人仍有可能要负上刑事负任。至于法庭会否将有关言论定为“煽惑”,就视乎“那些煽惑言论是否认真”,但同时指这项罪行的元素十分广阔,很难一槪而论。
对于最新的拘捕行动,香港警方发言人就指不同案件都是独特,拒绝评论,又指被捕的两人分别发表涉及杀害警察和纵火的言论,但拒绝透露涉及的确实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