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岭南大学学生会今日(15日)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岭南大学传讯及公共事务处于今早11时18分向全体师生发出电邮,通知会停止代表岭南大学学生会向同学收取学生会会费,此决定即时生效。
校方于电邮指出,近年时常接获由同学、家长及公众就有关学生会的投诉,指出将学生会费连同学费一同收取属不恰当和造成误导。
校方同时指出,岭南大学学生会为根据《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注册的独立社团,因此交由学生会负责收取会费及管理财政为更合适的安排。
香港多间资助大学先后决定停止为该校学生会代收会费,包括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