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冰被举报,张艺兴被造谣,王力宏的锅他们不背(组图)
这边厢,王力宏被昔日爱妻锤爆糜烂私生活,优质偶像人设彻底崩塌,吃瓜网友们纷纷拍手称赞“锤得好”,毕竟“人品决定艺品,立艺先要立德”,明星艺人不管颜值如何、粉丝多少,其根本仍是道德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那边厢,李冰冰刚入驻某短视频平台,发了第一个视频就被网友举报下架(现已重新上架),原因是举报人认为李冰冰穿衣过于暴露,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这个举报争论就多了,虽有人支持,但大部分网友认为举报人干涉人家穿衣自由,视频中,李冰冰穿着并无不妥,举报人管得太宽了。
01
导致李冰冰视频下架的举报人马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看到她的视频,就觉得她的穿着不得体,过于暴露,我是儿科医生,和孩子接触得比较多,担心作为公众人物穿着过于暴露,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有错误引导。”
在举报通过视频平台的审核后,马先生自己发了一段视频,称是自己举报的(经网友投诉,马先生所发视频也被下架)。
马先生说,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他向平台举报,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本人对李冰冰并无个人偏见,我很喜欢她,她的电影和电视剧作品都有看过。”
的确,马先生举报李冰冰视频衣着暴露,只是自己的个人态度,然而当平台审核通过导致李冰冰视频下架,这件事就成了一个公共议题。
在大多数人看来,李冰冰的服装绝不能称为暴露,只不过是一件稍微性感一些的礼服,如果这衣服都是暴露,那许多礼服基本都可以收进仓库了。
那究竟什么是衣着暴露?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短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展示男女性器官,或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秘部位及衣着过分暴露的”。
2019年1月发布的全国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中,规定“女主播穿着不应过于暴露,主播不得穿着情趣制服、情趣内衣、透视装等,不得内衣外穿”。
很显然,李冰冰均不在此列。
当平台收到马先生的举报并审核通过,就让许多人对于这个标准有了困惑。
正如极目新闻评论,维护公序良俗,保护未成年人,当然是社会共识,也是必须之举。
但短视频平台毕竟不是未成年人专属平台,审核标准过于飘忽和模糊,不但对李冰冰不公平,也很容易在舆论场上掀起性别对立争议,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网络暴力等等。
02
今年明星艺人“翻车”的例子一再说明,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受到大众关注,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如果肆意妄为、不知自重,就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然而,不能因为明星“翻车”的新闻多,就通过不实信息造谣明星私生活,侵犯明星的名誉权,为自己博出位要流量。
王力宏事件愈演愈烈之际,12月19日,时尚博主@徐峰立发微博说别再八卦王力宏了,他称,“某Z姓小鲜肉选妃”,并且称此人“贴着红色背书”,“从华为转投三星,合约到期拿来当CK挡箭牌”“忘恩负义,行业里人人喊打”......
种种言论均指向当红偶像明星张艺兴。张艺兴代言过华为、三星和CK这三个品牌,他还是湖南共青团宣传推广大使、网络诚信宣传大使,获得过团中央“五四优秀青年”称号。
还有网友截图了这条微博的最初版本,当时徐峰立写的是“某兴”,之后才改为“某Z姓小鲜肉”。
徐峰立是谁?他微博简介上写的是“时尚潮人,双语主持”,是各大时尚秀场常客。引发网友热议后,徐峰立称“当事人有证据,不到迫不得已不愿意马上放出来”。
然而,当张艺兴方面强硬回应,限时让徐峰立公布证据,如果交不出来,就起诉其造谣诽谤。
徐峰立秒怂,发道歉微博称自己与张艺兴前团队有旧怨,“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发布了失实微博”。
张艺兴工作室回应,称其所说旧怨会追究,诽谤的处理程序也会继续进行,但后续不再公示。
明星艺人因其工作性质,被人讨论评价难以避免。几年前,杨幂因为网络恶评状告网友,法官在庭上的一段评论流出,得到网友的转发,他说:“我觉得公众人物有些事实或者行为出来,你不能说我老百姓我就什么都不能说,明白吗?但这个说要有限度,要有边界的......”
当然,当言论涉及人身攻击、人格侮辱、造谣传播等,公众人物也有权利保护自己,越来越多明星对恶评者提起诉讼。因为私人恩怨发布不实信息,诽谤造谣明星艺人,显然过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绝非零成本。部分明星艺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品行不端、触犯道德底线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这不能代表所有的明星艺人。因此,享受网络带来便捷的吃瓜的同时,也要注意分辨,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