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酒后惨遭性侵,次日一丝不挂被丢路边,欲报警遭裸照威胁(组图)
现在上,不少年轻人都喜欢出去喝酒玩乐,可是酒喝多了,就容易出事情。
尤其是女孩子,以前听得最多的,就是女生去夜店喝酒被人下药灌酒,然后被男人带回去侵犯。
虽然这种事情层出不穷,可是依旧有不少女人怀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很聪明,觉得自己酒量很好,那些只是个别事例,不一定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是殊不知,如果别人有心害你,你躲得过初一,又怎么能躲得过十五呢?
当然,在这些被侵犯的女性中,还有一些是自己“作”造成的,为什么要这样说,跟我一起来看看下面的事情吧。
这个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亲身经历的事情。
事情的女主角小李,今年23岁,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大学生,人长得挺漂亮的,平时喜欢打扮自己,和一些朋友去外面玩。
那些夜店酒吧都是他们年轻人经常光顾的场所。
虽然我朋友一直都觉得她这样不好,也劝过她很多次,说外面不安全,可是她从来不听,她说一起出去的都是她的同学,大家很熟悉,而且她的酒量很好,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而且她一直说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可以对自已的行为负责了,所以不需要我朋友为她操心。
说的多了,她不听我朋友也没再说什么,而且她一直住在学校里,想管也是管不住的,只能不厌其烦的给她说,女生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少喝点酒,别出事情。
可是说的再多,没出事情,是永远不会当一回事的,等到真的出了事情,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按小李的话来说,就是那天晚上她和几个同学一起去酒吧喝酒,那天他们玩的嗨了,就多喝了点酒,还尝试了酒吧特制几款的鸡尾酒,可能是太多酒一起喝,他们那天比以前醉的都厉害。
后来,一起出了酒吧,她的朋友们去打车了,她本来在一边等着的,可是风吹过来,她觉得头晕的厉害,想吐,于是她就找了个花圃,可是没走几步,她就醉倒了。
等到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倒在一个陌生的街头,身上的衣服随意盖在自己身上,周围路过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她,她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不想活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彻底沦为别人的笑柄,走在路上都觉得别人对她指指点点的。
后来她回到家里,好几天都不肯去学校,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家里人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也不肯说,只是说不想活了,我朋友怕她出事,狠狠的骂了她一顿,让她有事就说事,她这才把事情都说了出来。
知道了事情以后我朋友要带小李去报警,可是小李却不愿意,她说那个人拿了她的手机,加了她的wx,拍了她的裸照,威胁她敢报警就把照片都发到网上去,小李哭的很厉害,她说如果裸照被发到网上她就活不下去了,她这辈子都完了。
我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问我们几个玩的好的朋友的意见,可是我觉得,小李应该去报警,毕竟躲避一时是没有用的,坏人可以用裸照威胁你一次,就可以威胁你第二次,只有勇敢起来,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才可以杜绝这种后续的伤害。
后来,小李被家人说动,选择勇敢的报警,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可是,通过这件事,就反应出了现在上女性经常出现的一种侵害“捡尸”,顾名思义,就是女子喝醉酒倒在路边,没有了知觉的她们被人捡走,侵犯了以后又丢回路边,有的女性第二天醒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的知道了,却不知道是什么人做的。
这样的案例,我们经常都会在新闻中看到,大家批判那些不法份子的同时,也有人指责这些女孩子不自爱,如果不是她们自己爱玩爱喝酒,也不会给了这些坏人可乘之机。
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喝醉,他们又怎么会有机会呢?
因为经常尝到这种甜头,这些“捡尸”的人还建起了交流群,在群里分享自己的“捡尸”经验,还炫耀自己的“战绩”,这种变态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所以,想要从根源杜绝这种伤害,首先还是女性朋友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不要一个人去喝酒,和朋友一起去,或者工作需求,喝酒也要适可而已,不然出了问题,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同时,告诫女性要自爱的同时,也要跟广大的男性同胞说,不要存在这种侥幸心理,觉得路边的女人不捡白不捡,不摸白不摸,毕竟人在做天在看,真的犯了错,一样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不要觉得自己不捡,别人也会捡的,如果每个人都能约束好自己,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罪犯了。
醉酒女子昏睡夜店遭4男子捡尸蹂躏轮奸致死 监控画面曝光
晚上十点多,钟情于在夜色下绽放的年轻人,与扑朔迷离的灯光相融,开启了他们精彩而疯狂的夜生活。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DJ打碟声,舞池里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疯狂地晃动着身躯,扭腰摆臀,沉浸其中感受属于自己的片刻疯狂。
暧昧而诡谲的气息笼罩着整个空间,让他们卸下原本的身份,暂时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烦恼。
即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失控的嚎笑。觥筹交错间,五光十色的液体细细地,浅浅地滴落,不断侵蚀着每一颗麻醉的心。
在这一片孤独、狂欢与荷尔蒙纵横交织的夜色迷网中,守候多时的“捡尸人”开始蠢蠢欲动,开启邪恶的欲望篇章。
“捡尸”这个词,源于,也有人称之为“捡死鱼”、“捡醉虾”。女生在酒吧、夜店或者KTV喝得烂醉如泥,看上去就如同一具毫无反应的尸体,任人摆弄。而男生在门口蹲点捡走醉酒女生再发生性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捡尸”。
的“捡尸”现象,曾经在网络上引起众多讨论。更有网友将夜店林立的台北市信义区一带称作“捡尸大道”。深夜过后,男男女女在酒精的无情催化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
一家媒体曾连续一个月进行调查,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
由于“捡尸”与召妓又存在形式上的不同,带有某种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所以每天凌晨,在一些风花雪月的场所外边,总会聚集那么一批守株待兔的“捡尸人”。
更夸张的是,这些无良的“捡尸人”还为这种近乎犯罪的行为定制出“三不二有”原则和“捡尸术语”。
“三不二有”原则,“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则是有酒量、有子弹(钱)。
在“捡尸术语”方面,则将“尸体”分为多种类型。
比如“全尸”,就是指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通常浑身散发“尸臭味”(酒味),有时候还伴有呕吐物;“半尸”约七分醉,能摇晃行走,无意识与记忆;
男人一般都偏爱捡“半尸”,因为“半尸”虽然醉,但仍有知觉,发生关系时会动,并且没有记忆。
除此之外,还衍生了一些其他圈内黑话。
比如“假尸”,通常指一些站街女或者出台小姐为了来钱快一点,假扮成“尸体”,故意让人捡去。当对方完事后,这些“假尸”通过威胁报警、仙人跳等手段,索取相应的金钱补偿。
再比如“收尸人”,就是把这些女生带走,但带走的人不代表最后跟这些女生发生关系,“验尸人”才是最后处理这件事的人。
还有所谓的“抬棺者”,帮你把女生扛到“检尸车”上。
这就是夜店盛行的“捡尸”风气。
由于台北夜店门口“捡尸”现象盛行,这种奇景也成为了当年陆生在台的“朝圣地”。同济大学的庄同学表示,看见一堆喝醉的人凌晨3、4点躺在马路,真的会被吓到;还有其他陆生透露,除了他们以外,其他学生也会约好去夜店喝到打烊,想趁机看看台北特有的“捡尸文化”。
面对"捡尸"现象,许多人都会觉得是女生不自爱才会喝醉被捡走,不值得同情。的确,有些女生总是把“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当成真理,殊不知罪犯对你从来就不会手软。在众多的“捡尸”案例中,实际上有不少“尸体”都是人为制造的。
曾经捡过20多个女生的“捡尸人”透露,男生通过灌酒制造"尸体",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 ,通常都能成功带走!跳舞的时候会搂腰测试,如果对方不排斥的话,就是可以带回家了。
日本的“捡尸神器”流窜到夜店的新闻,曾经引发了全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这款号称“捡尸神器”的烈酒胶囊,又被称作「限时炸弹胶囊」,含96%的高浓度伏特加,后劲强烈,成为一些不轨之徒性侵女性的工具,之前曾造成不少女子醉倒街头失去意识,甚至还导致大小便失禁。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捡尸酒”、“失身酒”,都成为不法之徒用来制造“尸体”的工具。
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大多数女性被“捡尸”后,通常都选择沉默。而“捡尸案”较为特殊的地方,是由于当事人处于断片的状态,清醒后意识到被性侵都不知道被谁性侵。即便知道是谁,去提告也存在着举证困难等因素。
你情我愿的“一夜情”,变成了男人以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粗暴方式获取快感的“一夜性”,让夜店文化逐渐变味。
当这种畸形的"捡尸”风气传到大陆后,便成为了渣男们“自以为不违法”的猎艳手段。
国内某些酒吧的营销人员经常会发朋友圈,并配一张半裸躺在地上的妹子照片:
“来哦~ 喝酒哦~ 能碰到好事~”
事实上,这类配图早就被用烂了。那都是酒吧营销人员为了让男性去消费,刺激他们G点而刻意去找的图。
单身的女性去酒吧,只要不是特别丑的,基本轮不到门口,在酒吧里面就已经被别有用心的人锁定目标了。
真正的“捡尸人”并非只是随机佛系捡漏,还有一些是早有预谋的。他们把每个醉酒女生都当做单纯发泄欲望的工具,并在”捡尸群”里分享“捡尸”的照片、视频和心得体验,有时候还会共享猎物位置,像肮脏的老鼠一样躲在不知名的阴暗角落,等待着下手的机会。
他们把“捡尸”当人生游戏,炫耀“战果”。而“捡尸”数量的多少,成为了他们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
对于已经捡出经验的大神级老手,还公然地“开班授课”……
甚至在一些群里,还会看见这种交换女友视频裸照的消息……
女生如果摊上这种男友,说不定哪天被卖了都不知道。
国内相关机构曾经做过一份调查显示,性侵案件中85%以上是熟人作案,当危险潜藏在熟人身上时更加难以察觉。
一位女生跟男性朋友去吃饭,男生趁她玩手机的时候把迷幻类药物放进饮料中,然后女生就乖乖“听话”跟他走了。
你所以为的朋友,也许本身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在特定的条件下触发,将你的人生炸得粉碎。
当然,出于一时兴起的陌生人“捡尸”案件也时常发生。猝不及防的罪犯,可能随时都潜藏在你身边。
一名21岁女子小A和3名姐妹相约一起到夜店狂欢,狂饮喝茫了,在门口被4名男子捡尸。随后被抬到一片卖水果的空地轮流性侵,直到隔天清晨才被发现,尸体仰卧、身旁还有2盒保险套。最终警方逮捕4人、并押往犯罪现场,上百群众围观,家属更是气得多次试图上前泄愤。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小A和3名女友人一同出现在酒吧,由其中1人骑机车载送到现场,最后却被4名男子和1名细肩带女子合力抬出夜店,1名男子将小A抱上皮卡车,载至附近水果批发市场空地。
警方调查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看到了这个4个胆大妄为的“衣冠禽兽”强奸美女的全过程,惨不忍睹。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被以强奸妇女罪名起诉,美女胃部食物残渣已送往法医处鉴定,若发现有精神药物残留,则4人还将被增加罪名。
而且这名女子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去的酒吧,还有三个人,
其中一个还送她到夜店,但是后来却丢下这名女子。
还有更丧病的人渣,专门瞄准了刚刚高三毕业的女生。因为这类人涉世未深,被侵犯后通常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强调:
“捡尸”是违背女性意愿的暴行,涉嫌强奸罪!按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男性被“捡尸”的话,那很有可能会面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尴尬局面。
江苏南京就曾有一小伙醉酒后遭“捡尸”,被陌生男子强奸后出血了,去疾控中心做了HIV(艾滋病)检测,还患上了中度抑郁症。
小伙表示,在被对方强奸的过程中他感到非常难受和害怕,虽然有反抗,但因为喝了酒一切都是徒劳。事后,他向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报了案,警方搜集证据后将嫌疑人逮捕归案。可没过多久,嫌疑人就被取保候审了。
从小伙向记者展示的立案报告单可以看出,警方并没有将嫌疑人的行为定为强奸罪。因为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受害者如果是男性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按照目前的法律,只能将其行为界定为强制猥亵。
表面上看似平静的生活,实则暗涌不断。有些人不仅是禽兽,还是处心积虑的禽兽。他们藏在角落,不经意间就会扑出来咬你一口。
夜路漫漫,无论男女,都不要醉躺在大街上考验人性。
天空并非总是蓝色的,还会透出一片无垠的黑暗,一直伸向远处,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