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非洲留学生在四川地铁站内互殴 被留校察看(图)
据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1月13日消息,该校两名留学生2022年1月1日凌晨不假离校,后于当天早上在地铁站内因琐事引发打架互殴,两人被站内执勤民警制止并带离调查。据警方出具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均造成了伤害后果。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处通报称,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2018级学生A(学号:2018XXXX0027,来源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9级学生B(学号:2019XXXX0005,来源国:利比里亚共和国),于2022年1月1日凌晨不假离校,于当天下午返回学校,构成了夜不归寝的违纪事实。同时,该两名学生于1月1日早上在地铁站内因琐事引发打架互殴,被站内执勤民警制止并带离调查,在公共场合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根据警方出具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均造成了伤害后果。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按下列情形给予纪律处分:(三)私自在外租房住宿或经查实无故晚归、晚出、夜不归寝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实施打架、斗殴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按下列情形给予纪律处分:(一)动手打人,造成伤害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六款“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六)同时具有两项以上违纪行为的”之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A、B留校察看处分。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处表示,请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珍惜在中国的学习机会,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若在处分期限内再次违纪,学校将视情节延长其处分期限。”“两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再次发生违纪行为,或在留校察看期内有新的违纪行为的,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处特别提醒:请国际学生严格遵守中国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国际学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遵守中国社会公德,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如有违反,将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处罚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处分。
据西南石油大学网站介绍,学校建有成都、南充两大校区,主校区位于成都市。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排名全国第一。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9788人(含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其中学历外国留学生4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