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大学生逼10岁女自慰给他看,法官认“丧母又父中风”打折轻判(图)
北市一名10岁女童去年上网玩手游交朋友,竟被郭姓男大生盯上,先以赠送游戏虚拟宝物为饵,诱女童提供自拍照片后,郭男瞬间从大哥哥变成大野狼,逼女童自拍裸照与自慰照给他看,不然就要把女童照片PO上网,女童被迫全部屈从,女童父亲发现后提告,郭男认罪赔钱和解,台北地院认定郭男情堪悯恕,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3年8月,可上诉。
郭男本案所犯《儿少条例》胁迫使儿童制造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法定刑从7年徒刑起跳,法官认定郭男情堪悯恕理由,包括他犯案时仅19岁、年轻不懂事,且自幼丧母、父亲又中风,他长期沉迷网路、接收过多错误资讯与价值观,但即使刑责减半,仍未达可缓刑门槛,一旦就此定谳,须入监服刑。
判决指出,郭男去年(2021年)1月24日上午8时许,用手机玩一款手游时,在游戏裡认识当时年仅10岁的本案女童,交谈得知对方年龄后,郭男试探女童若提供自拍照片,他就送游戏虚宝当礼物,女童立刻把自拍照用LINE传给郭男换虚宝。
没想到郭男马上从亲切的大哥哥,变成恶狠狠的大野狼,当天上午10时许开始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与自慰影片传给他,否则要把女童照片PO上网,女童起初不肯,后因害怕父母得知照片外流,可能会责备她,屈服于郭男的恫吓,自拍16张不雅赵传给郭男。
女童父亲察觉女儿举动怪异,进而发现此事,立刻报案提告,郭男到案认罪,宣称取得女童不雅照只想收藏、没打算PO上网或外流,且已全部删除,他对自己行为很后悔,法官一併宣告郭男犯案所用的一支手机,以防任何还原女童不雅照档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