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千亿富豪讨借名登记股票 味王董座判返还(图)
身家千亿的高龄99岁的青果大王陈查某长子、味王名誉董事长颖川建忠,同时也是大洋侨果公司创办人,他虽失智多年,先前仍透过律师提告要求味王董事长陈清福返还股票,台北地院根据2016年、2017年的3次主管会议纪录,认定颖川建忠已表明取回借名登记在陈清福名下的11家公司股票共447万多股,判必须返还;可上诉。
颖川建忠(见图)将股票借名登记在味王董座陈清福名下,提告要求返还,北院判颖川建忠胜诉,意即陈清福须返还447万多股。(资料照)
颖川建忠透过律师主张,他创立大洋侨果公司,旗下设有分公司,因陈清福辅佐他经营事业多年,深受信赖,为了分散股权,过去数十年来,他将分公司的股票借名登记在陈清福名下,陈清福却未经同意,改选公司董、监事,为防股票被侵占,他曾要求次子颖川钦和(陈钦和)询问陈清福等人是否返还股票,只有陈清福拒绝理会,故彼此间信任已不存在,提告要求返还股票。
陈清福透过律师解释,依2019年7月23日法律事务所函附件可知,要求返还股票并非父亲本意,而是颖川钦和单方面要求,另颖川建忠对于其子女、配偶的姓名的记忆已相当混乱,甚至当庭将颖川钦和误认成他人,可见他的认知能力日益退化,因此,难以判断颖川建忠是否真的有意要求返还股。
陈清福的律师也说,颖川建忠的律师自承仅依颖川钦和提出的父亲委任状提起本件诉讼,可见颖川建忠并没有真的要他返还股票,且侨果等4家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属公司正常运作并依法改选,且颖川钦和由于在日本提告受到不利判决,才会介入国内各公司的经营。
北院根据会议纪录指,颖川建忠曾于2016年、2017年的3次的主管会议中,当陈清福与其他的主管的面,公开表明他是所有公司股票的所有人,只对借名登记给他人,他也准备取消借名关係并要求返还股票,并委由颖川钦和全权办理国内各公司的股票返还、变更股权登记,后来颖川建忠的妻、女,也已出具返还股票同意书。
北院认为,颖川建忠于2018年2月5日被法院裁定为“受辅助宣告人”前,确实已表明要将借名登记给他人的公司股票取回,故判陈清福败诉,要他返还大洋侨果等11家公司在内股票共447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