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名港漂学生遭逼迁!黑中介4人被捕…香港租房要小心(组图)
今年3月,一群在香港求学的学生租客在网络呼救:疫情下被二房东“港漂家”逼迁,但他们大多已经预交了一年租金和两个月押金。
香港警方表示,5月15日,西区警署接获一名内地女子报案,指她与另外3名女子去年8月经一家中介公司租住薄扶林道一个单位,并缴付两个月按金,其后每月依时缴租予中介公司,惟5月14日得悉中介公司自今年2月起没有缴交租金给业主。警方将案件暂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于日前拘捕4人,并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
涉案的中介公司作为二房东,主要为内地来港读书的学生「港漂」提供宿舍、租房等全方位支持的服务平台,并设有微博公众号和手机应用程序招揽客源。今年3月被不少租户投诉,指该中介公司为了降低空房率,选择故意不交公寓的房租,强制触发房东收房而强迫内地学生冒着感染风险搬家。
据报,有逾200名「港漂」租客受事件影响,有人为另觅居所大费周章,而预缴的租金也不知能否追回,恐怕「屋财两空」。有内地学生怀疑事件有欺诈成分,于是报警。
黑中介疫情下要求租客换房
香港疫情严峻,不少来港学生选择居家上网课或返回内地。连日来,香港媒体及不少社交网络平台都收到关于「港漂家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信中说:「港漂家以二房东的身份,租了一些公寓之后,转租给内地同学。租房的内地同学绝大多数在入住左右交完了一年的房租,而现在港漂家为了降低空房率,选择故意不交几个公寓的房租,强制触发房东收房而强迫内地学生冒着感染风险搬家。」
学生:明明交了房租 为什么要搬走?
记者与相关学生联系后,证明投诉信属实。一些学生表示,自己所在的住所已经收到由土地审裁处发出的「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要求收回上述处所的空置管有权。这些学生感到困惑和气愤:「明明我已经交了房租,并且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凭什么搬走?」
3月2日,港漂家相关客服在微信上通知租客,声称所住单位改为隔离居所,已经安排好同类型、环境健康的新宿舍,并会准备500港币的超市现金券;然而协商未果后,该客服在3月3日又改口称,是因为部分同学提前退租回家,导致房源空置率上升,该公司为了整合现有资源,调整房源数目,该公司还表示,愿意安排同事协助搬屋并提供补贴。
「我们不想搬家,现在香港疫情严重,港漂家赶我们走完全没有道理。我们搬家耗费人力物力,还会面临感染风险,现在连出门买菜都会提高警惕,谁会选择在这个时间搬家呢?」记者与该同学聊天后,同一天加入「受害」学生组建的群组「疫情不搬家」,目前,「受害」学生已达110多人,他们在微博、小红书和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贴曝光,疑似被港漂家控评删贴买热搜,3月4日点赞量达2.3万、转发量近6000的曝光贴已被删除。
该贴亦放出了名叫「小cute cute」的该公司客服回答学生问题的聊天记录,聊天中,该客服态度恶劣,甚至用「白痴」「无可救药」「天呀」等词回复学生。记者想要添加该微信号,发现该账号「违反了《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已无法添加。
前员工:这次事件只是历史的重演
港漂家前员工(目前已离职)向记者爆料,该公司在2021年8月,做过一模一样的事,这次「只是历史的重演」。她说:「这样做,一方面是想把学生集聚起来,把现有的房子退到一定数目,达到节约房租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把房子再卖一遍。」而很多业主对房子租给港漂学生并不知情,对于当下有人住也不知情,港漂家作为二房东,直接欺上瞒下。
「在香港,分租房本来就是灰色地带,他们暗中租给学生,然后让学生退租、收回房源。节省房租后,该公司会在3月下旬或4月份开始,卖出所谓的『新房源』。实际上,这些『新房源』都不存在,他们卖的只是前几年拍下来的照片,这样可以先收一波新学生的押金,也是很多学生来到香港后发现图文不符、地址不符的原因。」
「他们一直出租的就是虚拟的房子,这些房子在一开始就不存在。」为此,记者提出疑问:「既然21年和22年都发生过,也有学生投诉,为什么还能压下来呢?他们这样操作不害怕媒体曝光吗?」
前员工表示,前一次事件曝光后,ta有参与公关、买水军的操作,而且百度搜索号、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都是买的。前员工还说到,该公司老板从2021年3月开始,全员工只出1/3的工资,等到8月再一次过,把所欠工资补给员工。「其实他这样做违反了雇佣条例,但没有员工敢反抗。」
律师:许用协议具备法律效益 学生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了解香港租房、中介等相关事宜,记者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该律师在查看港漂家与学生签订的特许权协议(License Agreement)后讲到:「特许权协议并非租约(Tenancy Agreement)。前者一般是用在使用者对于土地没有独有占用权的情况,例如酒店房间,商场的摆摊等,而后者则是一般租用私人住宅时会使用的协议。
业主如要赶走租客,租客要连续欠租一段时间业主方可向法庭申请,对租客有较大保障。内地学生来港租房前,应充分了解。同时,该许用协议中主要保护甲方(港漂家)的权益,对租客十分不公平,一般的标准租约,则对租客的保护非常大,学生应尽量避开二房东,直接与房东签约。」
同时,港漂家与相关同学所签署的特许权协议其内容和一般租约无异,令人不禁怀疑港漂家以特许权协议剥削相关同学作为租客的权益,有取巧之嫌。比如说,港漂家的特许权协议中第十条列明「10.1 本许用协议 (License Agreement) 的印花税由双方共同支付。」然而根据香港法例,签特许权协议不用缴交印花税,反而签署租约则需要缴交印花税。
律师同样讲到:「该特许权协议中多次提到租房、租约金额等,缴交印花税等,法庭很有可能视此特许权协议为租约,学生可以拒绝港漂家提出无理的搬家要求。同时,港漂家的搬家通知期只有一个星期,倘若他们强制破门、要求学生搬家,此类行为已非法,上升至刑事案件,学生可报警。」
港漂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
不少从内地来港读书的学生,大多对香港社会、香港法律不了解,在该地无亲无故,不得不借助相关社交平台找房、找室友、找同学,律师讲到:「香港作为法治社会,学生应善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来港前租房,学生可直接联系房东,要求直播看房、出示土地查册。遇到二房东,租客亦可要求其提供主租约,一定要看清楚主租约上关于年期、范围和分租权的条款,以及业主姓名与出示土地查册上显示是否相同。」。
另外,香港大多数租约上列明不许租客把单位分租(即租客不可以做二房东), 故港漂遇上自称二房东的人出租单位时应询问二房东的租约上有没有禁止他把单位分租出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