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博士生遭酒驾撞死,最高法院判韩男“8年徒刑”(图)
台湾女学生曾以琳远赴南韩攻读博士学位,却没想到于2020年11月在首尔江南区步行过马路时,惨遭酒驾的53岁金姓男子金某超速闯红灯撞上,最后导致失血过多死亡。今(9)日上午,南韩大法院(最高法院)第2度召开判决,维持二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更审的判决结果,8年有期徒刑定谳。
根据韩媒《纽西斯通讯社》,南韩大法院3部于9日上午11时15分(台湾时间上午10时15分)针对该案开庭,主审法官卢贞姬(노정희)宣判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危险驾驶致死)的金姓男子8年有期徒刑定谳,维持原审判决。
2020年11月6日,金姓男子在首尔市江南区论岘洞开车时,在酒驾的状态下以时速80公里超速(速限50公里)撞上徒步过马路的台湾女大学生曾以琳,事后验出血液酒精浓度为0.079%,曾以琳的亲友代替父母向青瓦台发起请愿,希望法院能严惩金姓男子,不到10天便获得超过20万名民众响应。
一审法官套用《尹昌镐法》(道路交通法加重处罚条例),加上曾以琳亲友希望严惩,因此宣判金姓男子8年徒刑,是酒驾致死所套用的该法条最大刑期,也比检方求处的刑期还要重;至二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时,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8年刑期,不过金姓男子认为判刑过重而提出上诉,全案送交大法院(最高法院)审判。
然而宪法裁判所(宪法法庭)曾于去年11月,在法官7比2的表决下,认为《尹昌镐法》违宪,因此大法院去年12月30日审理曾以琳案时,将该案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二审)更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今年3月29日再度做出判决,维持8年徒刑。
据悉,金姓男子2012、2017年便曾因酒驾被判处300万韩元与100万韩元的罚金,因此一、二审适用《尹昌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