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男童强行进女浴室被拒后争吵引热议 律师释法(视频/图)
女子带男童进入女浴室,遭阻拦后与服务员争吵并出言“看她哪了?侵犯到她哪了”“我孩子才上幼儿园”。11月1日,事发酒店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已对此事进行处理,目前酒店正常营业。
女子带儿子进女浴室被拒(图片来源:海报新闻)
据海报新闻报道,10月29日,山东烟台一女子带男童强行进入女浴室,遭到拒绝后还与服务员争吵。服务员告诉女子:“孩子进去,别的女生在换衣服,有问题的话你要负责。”女子反问:“我想知道,有什么问题,看她哪儿了,侵犯到她哪儿了?”服务员表示男孩已经这么大了,紧接着女子反怼道:“你不要只看孩子身高行不行,我孩子才上幼儿园。”
上述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男女有别,从小就要教育,现在孩子本来就早熟,更应该从小就注意,服务员进行阻拦是应该的。还有网友建议,女子如若不放心孩子,可以带孩子在单间沐浴。
11月1日,一知情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地点为山东烟台某温泉度假酒店,女子所带男孩身高有1.2米左右。
随后,记者致电事发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处理,不会再有这种情况了,当时可能是女子没有看住孩子,目前酒店正常营业。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女子的行为确不妥当,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虽然女子强调男童还小,但是男孩进入女浴室确实存在侵害其他女士隐私权的可能,如果被认定侵权成立,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可能面临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近年来类似男童进女厕所等事件频发,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保护自身权益,董律师建议,家中有小孩的父母,应尽量避免异性看护进入隐私场合,紧急情况下尽量考虑同性看护或者委托别人看护、避开在隐私场所等方式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