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极力辩护录取政策,保护多样性,亚裔吃闷亏?(组图)
据《哈佛公报》报道,本周一(10月31日),哈佛大学在美国最高法院的众多辩论中,对将种族视为一个录取因素,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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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2014年),保守派活动家Edward Blum创立的学生公平招生机构(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缩写SFFA)在波士顿地方法院首次起诉哈佛大学,试图结束其有40多年法律先例支持的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政策。
该机构反对“平权行动”,指控哈佛大学的这项政策,歧视亚裔美国人,未能遵守有关种族考虑的先例,并且违反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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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之前,两个下级法院在所有方面都对哈佛作出了裁决,驳回了SFFA的论点。
在周一的听证会上,法官们听取了SFFA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提起的类似案件的辩论。
哈佛等高校表示,他们把申请人的种族、经济状况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综合考量,以建立准确代表美国种族和民族多样性的班级。
哈佛大学的代理律师在一份法庭文件中写道,“美国人已将多样性视为学习的组成部分,并相信通往领导层的道路向所有人开放。”
他们表示,推翻关于平权法案的判例,“将破坏公众对这些基本原则的信心”。
据悉,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在招生时会考虑种族比例,最初的目的是提高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的数量,确保少数群体在学校有公平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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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听证会,美国最高法院需要权衡的是,这些政策是否具有歧视性,是否违反了民权法。而其最终决定可能会从根本上影响全美数百所大学的招生计划。
为哈佛辩护的首席律师Seth Waxman反驳了SFFA的断言,即哈佛认为种族对亚裔美国申请者来说是减分项。
Waxman应用了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裁决,上诉法院重申了这一裁决,即没有证据表明哈佛存在歧视。关于种族中立替代方案的问题,Waxman说,哈佛会继续评估这些措施,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他引用了哈佛慷慨的经济援助计划等例子,并表示目前没有任何方案,能够取代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
SFFA的律师Cameron T. Norris辩称,虽然种族多样性不是坏事,但哈佛考虑种族问题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但是,法官Elena Kagan反问道:“如果像哈佛这样的学校,因种族问题而被剥夺了他们的招生工具,以致无法实现种族多样性,他们会发生什么?”
大法官Kagan接着说:“你的论点的前提是,即使种族中立标准无法实现多样性,哈佛也不能使用种族意识标准。那一定是因为你认为这(多样性)还不够重要,不是吗?”
其他法官在听证会的不同时刻对哈佛的立场提出了质疑。法官Neil Gorsuch和Amy Coney Barrett质疑承认种族意识的必要性。法官Samuel Alito和Clarence Thomas对种族多样性提供可量化的教育益处,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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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BC报道,经过一天的质询,法庭目前更倾向于原告SFFA一方。最高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9位法官,其中有6位是保守派,将在明年6月底之前发布裁决。
2021年的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发现,62%的美国人赞成平权行动。然而,皮尤研究中心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另一项民意调查发现,74%的美国人——包括大多数黑人或拉丁裔受访者——认为种族不应该被纳入大学录取的考量。
支持平权行动的人说,平权行动有助于纠正社会、经济和历史上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使一些少数民族群体无法进入美国最精英的教育机构。
但批评者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是歧视性的,这些政策以牺牲其他群体或个别学生为代价。
美国有九个州,包括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乔治亚和密歇根等,目前禁止公立学校中将种族作为录取时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