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贪官威胁媒体删“忏悔影片”, 惨踢铁板遭官媒点名批评(组图)
中共近年积极打贪,但近日一名曾因受贿人民币132.13万元,被判刑四年的前浙江国企董事长「姜某凡」,在假释后致电大陆媒体,要求删除过去自己入镜的反腐警示影片,以利他回归正常生活,并扬言不配合就以侵犯肖像权为由提告。不过,这家陆媒背景是共青团中央,贪官不只没达成目的,反而更出名了,甚至遭中共党媒《人民日报》点名批评。
据中共中纪委,该名贪官于2020年12月,因受贿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取材自每日经济新闻)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这位致电大陆媒体要求删除影片,自称「姜某凡」的人,是浙江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显示,2020年5月,「姜某凡」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审理查明,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2.13万元。同年7月,「姜某凡」遭开除党籍、公职「双开」,12月,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而他要求删除的影片,是三年前陆媒《青蜂侠》发布的《警钟 60 秒---他们就不怕我不收第二次》,「姜某凡」是影片中出镜忏悔的落马大陆国企高管。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青蜂侠》是中国青年网旗下的官方影音帐号,该媒体由共青团中央主办,属大陆央媒、中共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且影片内容还源自中共中纪委官方网站。
因此,在踢到铁板后,「姜某凡」的要求不只没被满足,当初这段2021年9月发布的影片还被挖出,在陆网上流传,《人民日报》也撰文评论称,「既不懂法,也不讲理 不知哪儿来的底气」,强调据大陆民法典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大陆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并指反腐倡廉影片做为公开讯息,不因为当事人假释而失效。
红星新闻报导,当初制作这部影片的温州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影片最初拍摄的目的是进行警示教育,这是常规做法,另透过司法局与「姜某凡」本人联系,他还处于社区矫正阶段,已答应会就自己沟通态度欠佳的问题向媒体致歉。
对于「姜某凡」为何希望删除影片,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称,他假释出狱后家人对他很有成见,为缓和关系才希望删除,并称他并非要求中纪委或省纪委删除,只是希望转载媒体删除,来降低负面舆论对其回归正常生活的影响。
在青蜂侠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中,「姜某凡」扬言,「你如果真的不去删除那没关系,我会告你侵犯我肖像权的,我是百分之百告你的。」
该名前官员曾经配合拍摄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影片。(取材自浙江纪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