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上访遭官员拘禁打死!女儿公开尸体照:要求国家赔偿和道歉(组图)
山东龙口女子李淑莲2009年因与市场管理局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多次前往省政府及北京上访,期间遭龙口官员带走后却死亡。当局声称李淑莲是上吊自杀,但家属质疑她是遭禁锢虐打致死。
李宁质疑,6月1日整个国赔案件秘密开庭,层层防护,无法真正厘清案件的真相,她也在微博公开母亲的尸体照,图中可见李淑莲臀部瘀青严重,李宁指出,自己从22岁维权到今年36岁,「用我14年的青春,还没能为我妈妈伸冤,讨一个说法」。
据此前报道,「李淑莲案」发生在2009年9月。山东龙口人李淑莲因店铺被封赴京上访,她被截访人员带回龙口市后遭拘禁,同年10月2日死亡,身上有殴打和电击伤痕,但当局声称她是上吊自杀。当时,正在人民大学上学的女儿李宁为母伸冤,历经9年才将部分责任官员送上法庭。
山东蓬莱市人民法院2018年判决指出,2009年9月,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将李淑莲和另名刘姓女访民劝返回龙口市进行教育;时任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尚德松、副书记谢守泉及主任杨新军商议后,于当月24日上午决定雇用保安人员对李淑莲、刘女进行封闭看管和殴打体罚。
尚德松等3人被指租用龙口市南山宾馆房间并安装闭路电视,先后将李淑莲、刘女2人带到宾馆后,由时任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王焕磊则负责透过闭路电视观察2女活动,由鲁旭、赵焜、王利男3人(另案办理)对她们进行殴打。
李淑莲女儿李宁指出,自己走了14年的维权路,仍无法为母亲伸冤。(微博)
判决指出,李淑莲于同年10月2日晚被发现上吊身亡,经鉴定符合上吊致死原因,其生前所受损伤为轻伤。法院指被告尚德松、杨新军及谢守泉事后赶到南山医院安排替李淑莲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尚德松2017年10月18日主动投案自首,并与其余3名被告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蓬莱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新军等4名涉案公职人员分别被判3年至8年有期徒刑。另赵焜、王利男、鲁旭涉嫌非法拘禁李淑莲一案亦同日宣判,分别被判4年至8年有期徒刑。
李淑莲女儿:母亲是活活打死的
不过,李宁不愿意接受判决结果,并坚持要再上诉,她强调,当时保安也证实「母亲是被打死的」,她要求当时涉案的官员都须负责。李宁指出,即使涉案官员在庭审中说到母亲李淑莲的死亡原因被改,但判决书上母亲的死亡原因依然被认定为自杀。
李宁透露,自己母亲李淑莲的臀部至少被打了130下,被人以电警棍以及沾水的毛巾抽打,「他们又用脚踢,用所有一切你无法想像的手段殴打一个老年妇女。涉案的凶手还依然逍遥法外。」
李宁认为,母亲的死是中国政府、公安、法院等直接参与所导致,决意申请国家赔偿,此外她也特别点名没受到法律制裁的主犯,龙口法院的副院长王海涛,称她当时主动提供场所警棍,现场指挥殴打并拍手叫好称「早该收拾李淑莲了」。
此外,她也找到一份会议纪录,上面记载其中一位已被判刑的官员尚德松说,「李淑莲和刘明霞(另一位访民)是影响稳定的钉子,一定要拔掉,要有震慑,要改变方法,改变措施。这样的会议纪要就涉及国家秘密,要秘密审判。」
李宁要求涉事官员和单位在《人民日报》、《齐鲁晚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公开道歉。 6月1日,案件在山东烟台牟平法院开审。李宁促请当局直播整个审讯过程,却遭到拒绝。
李宁:22岁走到36岁,还没能为母亲伸冤
李宁向《香港01》记者透露,6月1日国家赔偿案庭审当天,法院门口停著消防车,高压水枪,整个牟平法院戒严,不对外办公,庭审法庭在3楼,法庭门口就有14个法警,还不包括其他工作人员,要求不许带平板,笔记本,电子设备进入。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李宁要求直播开庭过程也被拒绝。
她指出,庭审过程中,他们聘请的律师要使用电脑,却不被允许。最后她们多次抗议,法院才能出最高法院的文件说「敏感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允许代理人带入电子设备的档,不允许使用电子设备」,最后是只能带笔记本进入。
李宁在6月1日庭审后,仍不断在微博发声。她写道,自己倾尽所有,从22岁走到36岁,青春都在维权的路上,李宁表示,龙口的涉事官员把她的妈妈打死了,「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吧,不能让他们继续当官发财,还继续为人民服务。」
李宁曾受访表示,为母亲伸冤九年,自己失去了所有的个人生活,全心全意的打官司。交通费、聘请律师的费用,所有的费用都是没有支援的,但她除了为母亲伸冤,也希望能改变上访民众的命运,「希望能保障其他受权力侵害的人,能透过法律的程序拿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