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星星,盼月亮,我父母移民审到了!可是“健康”不过关,我真得想哭!(组图)
父母总算排到了,但健康不过关,许多面临此种境况的儿女都想找到解决之道!限于篇幅,只能简单说一些,希望给您一点启发!
首先,要明确,除了个别签证,多数签证都有“健康”要求,原因就是保护澳洲人免于为后来移民的沉重健康开销买单。健康条款有2:
PIC4005 - 硬性评估,过就过,不过没豁免
PIC4007- 硬性评估,不过还有豁免。
父母移民是PIC 4005,评估不过就是拒!
其次,申请人前往体检,需披露“病史”,如癌症、乙肝小三阳、艾滋病等。体检医院一方面进行常规体检,另一方面就“病史”通知“联邦医疗官”(MOC,Medical Officer of Commonwealth),然后MOC会来信,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病史”的治疗报告,接着展开评估。MOC评估后,会通知申请人PIC4005能不能满足;
第三,MOC是澳法律授权唯一做出健康条款评估的机构。MOC的评估意见包括:
(1)应用公共利益准则,比如4005的医疗条件,确定了签证申请人所患疾病的形式或程度;
(2)按照一个假设的人的标准应用法定标准,这个人患有那种形式或程度的疾病。
第四,鉴于上述评估意见的要求,MOC要考察:
一个和签证申请人病情严重程度相同的假设人,在指定的期间内
可能需要健康护理或社区服务成本。这些服务可 能包括医疗服务和药品。
可能会复发,并需要进一步的化疗和姑息护理等 形式的医疗服务。并指出这种病症可能会进展。
明确说明是不是提供这些医疗服务和药品可能会对澳社区在该方面造成重大成本?并出具预估金额!
第五,自2021年9月至今,法定标准为51,000澳元,MOC的计算超过此金额就属于不能满足4005。长期慢性疾病按10年计算。
第四,如果不满足4005怎么办?
不要:
l写信求情,比如,求求你,我们好爱澳洲,我父母多想在澳洲生活。
l用资产来说事,比如,我有房子,有车子,有保险,有资产,我们可以自己出钱。
l自己去驳斥MOC报告, 比如,我爸或妈早不用化疗了,现在活得很精神,她自我感觉良好。
以上写全是白写,不会被不予考虑!
要:
l如果MOC的报告,没有就医疗服务和药品的费用拆解列出,可以让MOC提供;
lMOC出据负面评估报告,申请人对原报告不满意,可以再提供新的“医疗报告”。如果移民局拒签,申请人上诉AAT后,可以再提供新的“医疗报告”。可以换不同的医生,出具报告。
小结:MOC的观点仅基于可用的
医疗报告、
评估和
相关调查。
除非有新的医疗报告,否则其他争辩无用。
真实案例
有一位客人,提供了多次的报告,移民局拒了、上诉到了AAT、AAT都听证了,MOC的意见仍是“不满足”!但是客人又提供报告。结果,MOC居然来信说“满足”!太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