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南私造浮桥获刑者:修桥做善事疑被报复...(组图)
这两天,“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事频频刷屏,引发社会关注和广泛议论。
修浮桥的人叫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因为搭建浮桥收费,他修的桥先是于2018年10月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2019年12月,黄德义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今晚(7月9日)6点过,笔者联系到处于事件舆论漩涡中的黄德义,他希望这个案子早一天平反,“我认为这个案子是冤案,不应该给我判刑。”
借钱修桥
黄德义说,他1985年参加工作,曾是一名乡村民办老师,1996年有幸转为正式教师,一直在当地村小学当老师。
老家有一条河,因为落差大,水流急,经常夺去乡亲的生命,由此取名“淘(音)儿河”。
“没修浮桥前,这条河已经淹死过22位乡亲。”黄德义说,2014年,为了方便群众过河,他决定修一座浮桥,这个想法家人并不支持,因为大家都觉得,铺路修桥应该是政府的事,但他还是坚持要修,家人也就没在反对。
这座浮桥总共花了13万多,因为积蓄不够,黄德义还向亲戚朋友借了6万元。
黄德义说,浮桥建好后,为了收回成本,他确实收过钱,小车5元,大车10元,但他同时强调,自己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
为了还借的钱,2017年黄德义还向银行贷了5万元的款。
黄德义还透露,修这座桥,除了方便群众,也有为家人考虑。黄德义一家人在河对面有100多亩土地,儿子至今都在种,每次都需要走70多公里路,确实很不方便,“有了桥,大家过河种地就不用绕那么远的路了。”
可黄德义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做善事积德,却为自己引来祸端。
疑被报复
黄德义说,2018年,河流上游的一家砂石厂搬到下游,然后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其修桥收钱的事。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
时隔一年,2019年12月,黄德义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洮南市法院称,黄德义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
黄德义认为,浮桥被拆,以及自己深陷囹圄,都与这家砂石厂有一定关系。
申请再建一座桥
此事经舆论发酵后,黄德义看到了希望。据媒体报道,黄德义的申诉,先是被驳回,现已获法院立案审查,“我这个案子是冤案,不应该判我罪,希望早一天给我平反。”
据黄德义介绍,他再有4年就退休了,可是因为这件事,他在小学教书的工作被搞掉了,接近8000元的工资也于2019年5月份停发。
“我没有犯罪,我得参加工作,我得生活啊,因为没有工作,我的生活都成困难了。”黄德义说,现在跟他一样的老师工资每月涨到1万多了,他希望改判无罪和恢复工作的同时,还得给他把这4年多的工资补齐,“按照现在的标准,有40多万吧。”
黄德义不后悔修浮桥,现在桥虽然被拆了,但他还想再修。从2021年开始,黄德义就向有关部门申请修桥,直到现在还没有获得批准。
“我不会放弃申请修桥,如果政府不修桥,那我会一直坚持申请,直到这里有一座群众能过的桥为止。”黄德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