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大妈公园抓野鹅炖汤,被抓还问“我有错?”(图)
洛杉矶公园、街头经常可见各种野生动物,包括鸭、鹅、松鼠、孔雀等。法律规定,抓捕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但有一些华人新移民或对此不知情、或忽视法律随意抓捕。
据世界新闻网报道,根据刘龙珠律师提供的消息,洛杉矶县有一名华人女子,曾在公园抓了一只野鹅,准备回家烧鹅吃,当华女的行为被制止时,她振振有词地说「我女儿喜欢吃鹅肉,我抓了只野鹅炖汤吃,这有什么错。」这名华人没有意识到,她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
类似事件并非个桉,洛县天普市街头日前就有人布网抓捕野生鹦鹉,律师刘龙珠认为,这些人大多是无知者无畏,「很多刚来美国的华人,会认为抓个鸭子、麻雀根本不算什么事,而且在部分华人的认知中,能够抓到野生动物,是有能力的表现,」有些华人在公园看到成群的野生鸭、鹅,就心生贪念,觉得野生的好吃、又不用花钱买,何乐不为,在他们的认知里,野生动物不是家养的,抓捕也不算偷盗他人财物。
事实上,在美国抓捕野生动物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而且后果非常严重,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要坐牢服刑。根据联邦迁徙鸟类保护法规定,麻雀、鸭、鹅等野生禽类受法桉保护,如果抓捕这些野生动物被控轻罪,将面临罚款5000元及6个月监禁;如果行为特别恶劣,残忍伤害野生动物 ,将被指控重罪,恐面临25万元罚款,及最高两年的监禁。
为何抓捕野生动物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龙珠表示,其立法精神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为维护当地生态平衡;第二是虐杀动物非常残忍,杀一只麻雀看上去事小,但这样的立法精神,可以从小培养孩子对动物的爱心,不能随便虐杀动物、夺取生命。刘龙珠认为,「对动物的爱心和对人的爱心,本质一样,一个从小对动物有慈悲心的人,长大后也不会成为杀人放火的罪犯,美国这样的立法精神绝对有道理。」
在洛杉矶的街头,人们看到野生孔雀、鸭鹅等动物过马路时,通常会选择停车让它们先走,如果看到路上有受伤动物,则会致电专业部门请求援助。刘龙珠表示,他在家中院子安装鸟屋,提供鸟食,可以方便鸟儿飞过时歇息一下,「我认为,这是保护野生鸟类的最好方式,不要抓、也不要养它们,不要用鸟笼限制鸟儿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