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几万几万地送现金到中餐馆!“换汇” 洗钱东窗事发,多华人涉案!认了,恐面临40年牢(组图)
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发布新闻稿,表示麻省布伦特里(Braintree)中餐馆参与贩毒并洗钱的案件,首名被告已经认罪。
案情显示,连同认罪被告在内,8人涉嫌以波士顿唐人街某家餐厅作为掩饰,串谋将非法所得漂白,并且意图分销大麻,贩毒收益高达数千万元。
据报道,联邦检察官在官方声明中表示,36岁被告刘某(* Liu,音译,下同)已于20日,承认阴谋洗钱以及持有、意图分销大麻的罪名。主审案件的麻省联邦地区法院将于明年4月24日宣判刑期。
检察官形容刘某如同毒臬,一方面大规模贩卖毒品牟利,另一方面透过波士顿唐人街的一家福州中餐馆洗钱,东窗事发后,他在去年7月与另外7人面对起诉,被控合谋洗钱以及无证转账的罪名。
法庭文件显示,案中还牵涉多名华人被告,其中2人分别是来自新罕布什尔州温德姆(Windham)的48岁男子张某(* Zhang),以及其来自麻省昆西(Quincy)的47岁妻子曾某(* Zeng)。
两夫妇共同经营中餐厅,而张某另在麻省汉诺威(Hanover)开设公司,负责向餐厅提供服务和电子设备。
根据控方描述,一众被告利用多家企业,以转账等形式为数千万元贩毒收益漂白,并且使用盗窃或欺诈所得的礼品卡,在全球各地购买数千件苹果公司的电子产品,然后运往海外。
据悉,刘某至少3次将数万元现金送到该中餐厅,由餐馆老板娘曾某接收,再电汇至同党在美国和国内银行开设的多个账户。
当地媒体早前的报道又显示,除了刘某和张某夫妇外,其余5名被告分别是来自昆西的32岁男子冯某(* Feng)、58岁华人曾某(* Zeng);30岁麻省居民曾某(* Zeng);45岁汉诺威居民曾某(* Zeng);以及59岁新罕州温德姆居民曾某(* Zeng)。
据悉上述5人在收到纽约和波士顿的贩毒收益后,会将等值的人民币转移到涉案银行账户,再以较低汇率兑换给美国民众,过程中5人会收取一定的报酬。
按照联邦量刑指引,合谋洗钱最高可判监禁20年,获释后也需接受3年监管,并且罚款50万或相当于2倍的非法所得,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另外持有并意图分销大麻的罪名,最高可判囚20年,获释后终身接受监管并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