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未成年犯罪?梅州13岁男生当众猥亵小女孩!她哭喊救命的样子太可怜…(视频/组图)
13岁男孩猥亵小女孩?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邯郸那三个畜生的事情还没等到判决,这又来了一个小恶魔!
你们敢信一个小女孩被13岁的初中生强行拖到隐蔽地方猥亵吗?
小女孩哭着呼喊救命的样子真的很让表姐心碎!
而最让人细思极恐的是男生离开时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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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3月12日下午五点左右,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的一个学校放学了,
其中一位男生李某只有13岁,但长得人高马大,还有一位女孩在他的身边显得格外的娇小,
没想到他跟随这个女孩到居民楼下时,突然从身后抱紧要把她拖走。
小女孩不肯跟男生走,害怕的一直在挣扎,不停哭喊救命喊着妈妈,哭声撕心裂肺!
可是她小小的身体根本反抗不了,直接被李某抱起,拖到一个隐蔽的树丛后面,实施猥亵....
终于,这个路段有路人和电动车经过,男生才停止猥亵,
小女孩也赶紧起来,但是她很害怕,什么都没声张,擦着眼泪就走开了。
让表姐觉得可怕的是,这个男生事后没有一丁点的慌乱和恐惧,反而跟个没事人一样直接就走开了。
谁知又有一段监控爆出,17点49分左右,女孩走开后,男生又跟上去了,
在一辆车旁边继续扒拉女孩的裤子,还一直要去拖小女孩!
大家可以看下这段视频,女孩哭的也十分厉害,真的很让人心疼...
大家可以看到两人都穿一样的校服,而且女孩看见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叫,
说明这种事可能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表姐无法想象这个小女孩一直是多么的无助。
3月18日凌晨,广东梅州官方通报称:
被猥亵女孩身体无恙,该男生已经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
虽然警方没有说这个专门学校是啥,但根据当下的情况,应该就是工读学校了。
看过少年犯的都知道,那里面关的都是什么样的孩子,如果他们见面后一起交流“心得”,那恐怕达不到教育的效果。
正好还在十三四岁的叛逆期,以后说不定还会做出什么样的大恶来。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表姐觉得罚的有点轻,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再说一下这个小女孩,她虽然身体没受伤,但是心理的创伤是更难以愈合的,而且对她的影响可能是一生的。
她也是未成年人,谁来维护她的权益?
表姐发现,在很多女生小的时候都受到过猥亵,只不过大多数人都埋在心底...
有些网友在评论区分享自己小时候的经历:
“我小学也碰到过这种人,侥幸逃脱,一直到高中都有阴影,出现不认识的异性走在自己身后都会吓死。”
“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的班主任把我们几个小女孩子喊到他的房间,关上门后喊我们脱裤子,他说是检查卫生,好多年以后才知道这是被猥亵。”
所以女孩的家长一定要重视性教育,坏人是不会嫌你的孩子小的。
现在十二三岁的孩子作的案,比成年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是偶然事件了。
就在2023年8月30日,湖北荆州未满12周岁男孩对一个4岁女孩进行了残忍杀害,
此后,还将其尸体推入粪坑,并用大量砖块掩埋,确认现场毫无破绽后,若无其事地蹦蹦跳跳地走开……
由于该男孩作案时未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被依法撤案。
如此罪大恶极之徒,却因《未成年人保护法》免于刑罚,只需要接受“心理矫正”……
关于此类话题,表姐已经写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是巨大的悲剧,每一次都触目惊心,
每一次都刷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知,也增加了我们对未来的不安和无助感……
所以当下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
如果恶魔一样的孩子被保护,他们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和遏制,那么,谁来保护我们的好孩子?
荆州那个4岁的女童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如果相关法规不进行修正,邯郸这位涉嫌被同学杀害的小光也一定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以后也可能会有更多的小女孩生活在阴霾之下...
以当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低龄化的趋势来看,以12岁为限,远远不够。
小偷小摸可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杀人强奸这种对社会有着极大危害性的,
对他们的“保护”就是在给社会埋下一颗颗威力无比的定时炸弹。
试问谁可以接受十几年后,当我们的孩子走向了社会,她的同事或相亲对象,是一个曾经强奸、弑母的人渣,而我们根本一无所知?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0石门大少0:身体未受伤,那精神呢??心理呢??家人呢???女孩抑郁了怎么办??创伤后遗症怎么办???想不开要自杀又当如何???
高贵葡萄:啥叫猥亵?为什么这类事件总是用猥亵这个词?没做到最后一步都不叫强奸是吗,这不是强奸未遂吗?
勇者清泉:我97年教书的时候,周末班级有个男生竟然把去田里干活的同班女生给侮辱了,猥亵,星期一过来几个女生过来报告,那时刚刚毕业,年轻气盛,抓住那男生用书本打了几个耳光,那男生的母亲跑到学校骂我,竟然说那女生也不是好人,要是现在我得停职,那男生得进监狱[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