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初选案”宣判,澳籍港人罪名成立,恐判终身监禁(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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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因涉嫌组织及参与“35+非法初选案”,而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名被告在审前认罪。
5月30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了16名不认罪被告的裁决结果,其中14人罪名成立,包括拥有澳洲国籍的港人吴政亨。
《悉尼晨锋报》报道称,吴政亨曾就读悉尼Waverley College,他面临的最高刑罚将是终身监禁。
虽然吴政亨拥有澳洲国籍,但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国籍法》释法案规定,拥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除非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获准,否则其外国国籍不被承认。
吴政亨(图片来源:《悉尼晨锋报》)
BBC报道称,控方指控吴政亨曾以志愿者身份协助第一被告戴耀廷推动“雷动计划”,其后参与设计整个初选计划。
此外,吴政亨还发起过“三投三不投”运动,即呼吁香港选民参与民主派初选与立法会正式选举的投票,把票投给初选胜出者,同时不给不支持、不参与初选,还有不遵守初选规则的人投票。
(图片来源:网络)
本案被告共有47人,他们都被指控策划及组织参加2021年7月的“35+初选”,此行为被控触犯《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方称,被告宣扬、进行或参与谋划,旨在滥用他们在当选立法会议员后的职权,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府履行职能,包括在取得立法会大多数议席后,不论利弊全数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瘫痪政府运作。
(图片来源:网络)
根据《国安法》第22条,被告一旦定罪,若属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须判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积极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