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6月26日 11.5°C-14.5°C
澳元 : 人民币=4.86
阿德莱德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看上去很“美”!澳洲“免费试用”背后的陷阱

2014-04-01 来源: 网络新闻 评论0条
《免费》一书的作者克里斯·安德森所说的那样:对消费者而言"免费"是一种新的商业体验,商家也由此改变了他们旧有的发展模式并实现了一次脱胎换骨?事实上,现实告诉我们,"免费"后面还有其他真相,得益更多的似乎并不是消费者。

打开自家的信箱,总能时不时地找到不少设计精美、看上去十分诱人的优惠券和"免费试用"传单。然而,近来媒体披露,健身机构、美容中心以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免费"试用,最终让消费者付出了数千元的代价。这些"免费"试用往往暗藏高成本,或者在使用条款中存在陷阱,受骗上当的电视购物者和其他消费者正在奋力争取赔偿。

【"免费试用"的合约陷阱】

上财年,维州消费者事务厅(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CAV)收到了180多起有关免费使用的投诉。CAV主管努纳(Claire Noone)说:"人们在试图取消合约或争取退款的时候遇到的困难最大,但也有人抱怨收费不合理,商家擅自收费以及产品的效果不及预期等等。"

业内人士说,目前"免费试用"越来越多,但这种促销模式也暗藏种种风险,消费者应当警惕。一是试用协议陷阱,一些商家在试用协议中做手脚,有的约定了严苛的退货条件,有的虽不规定退货条件却在协议中规定了更短的试用期。二是法律风险陷阱,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商品在免费试用期间发生了毁损或灭失,其风险要由消费者承担,因此消费者要格外注意免费商品的安全防护工作。三是增值服务陷阱,比如商品虽免费试用,也可退货,但安装、拆卸费用均需消费者承担。

【"免费试用"的私隐陷阱】

有些优惠网站用"免费试用"消费者利诱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虽然大部分网站的推送信息都是要经过消费者个人许可的,但是一些垃圾网站却转手把这些个 人信息资料卖给做广告的机构。广告机构通过考察消费者的年龄、性别、爱好等,发送相应的短信或邮件,让消费者不胜其烦。Emil Wong曾经在某免费评注网站留下个人信息(评注网站,也就是填写在线问卷的网站。用户通过填写问卷进行积分,积分攒够之后可以变现或者得到优惠折扣), 但是从此就开始收到各种莫名其妙的邮件和手机推送信息:赌场、性用品、高利贷等等,不胜其烦。

【盘点澳洲常见的"免费试用"陷阱】

有许多消费者通过产品评比网站productreview.com.au来发泄他们对健身房对试用期收费的不满。据悉,有30%的试用投诉涉及健身房和美容行业。其他问题较多的领域包括白色家电、医疗、保健以及自我提升服务。现在就来盘点以下澳洲常见的"免费试用"陷阱。

【免费健身解约昂贵】

一名消费者获得了一张健身房的两周试用券,但只使用了两次以后就想要取消合约。这时,健身房经理要求该名消费者必须支付250元的解约费,并宣称试用期仅为一周,而非两周。在有关部门介入后,健身房取消了这笔收费。

一名健身房会员宣称,他只签署了为期一个月的免费使用合约,但健身房却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扣款的方式收了他2600多元,相当于两年半的会员费。这名会员正在争取讨回这笔钱。

【免费美体不要不行】

一名女性免费使用了一款减肥产品,但之后却被收取了209元的费用。零售商宣称,因为该名女性没有在30天内提出"不想再要了"的要求,因此商家还将继续每月向她供货。

【免费产品退货却花钱】

一名女性花了200元购买了一款拉伸背部的器材,但因为效果不如广告说明,因此她在30天的试用期内就将产品退了回去。然而,她当初用来付帐的信用卡却被扣了将近150元。在有关部门调解后,该名女性讨回了钱。

【免费娱乐自动订阅】

一名叫做戴尔·哈里森(Dale Harrison)的消费者在接受了Quickflix在线电影和电视剧的试看服务后被收取了25.99元。他说,他根本就没有使用这项服务。当他发现原来自己必须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不要这项服务,才能避免试用到期之后"自动"成为付费订阅者后,十分生气。他向公平交易厅的官员们提出了投诉,然后获得了退款。

Quickflix的首席财务官霍奇(Simon Hodge)说,试用条款和条件在注册的时候就明确显示了。

【免费试用小贴士】

既然商家推出了"免费试用"的行销策略,消费者也不用特别害怕其中存在的"陷阱".在接受任何"免费试用"或体验性服务前,请确认以下要点:

1.免费试用或体验何时结束

2.您是否需要付费,以及何时付费

3.您可以使用哪些服务和产品

4.在试用期结束后,您是否会被自动转为付费客户

5.在试用期结束后,您需要做些什麽--例如,您可能需要自费退回产品,或主动选择退出现有的合约。

根据澳洲消费者法,企业开展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促销活动,可能遭到高达110万元的罚款。企业不可使用合约条款上的小字附注当作借口,在没有取得消费者授权的情况下向其收费。

(来源网络)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