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时代,好汉入伙梁山的要求有哪些?林冲满足两点为何不行?
宋江做梁山大当家时,108将已经齐聚梁山,五虎将、八骠骑、水军头领、打探消息的酒店,侦查敌情的步军头领,无一不有。而且,从马军到步军,从水军到陆军,从108将到十万大军,梁山也是不缺,再加上攻克了祝家庄、曾头市、东平府、东昌府等,抢来的钱粮也足够用好多年。可以说,梁山气势雄浑,即便后来的王庆、田虎也没法比。
不过,梁山能有当时的强盛,一切都要从王伦开始说。
王伦本来只是个落地秀才,考不上功名又不知道怎么糊口,于是一怒之下和杜迁到了梁山泊落草。当时他没钱没势,是靠柴进资助,才有钱开辟梁山,组织队伍。此后宋万、朱贵又上梁山,梁山小喽啰有七八百人,算是初具规模了。
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安身之所,王伦很是重视,也很满意。为了防止有人来夺他寨主之位,也防止朝廷派人做卧底,于是他对来投奔的人提了一些要求。满足条件的人,才能入伙梁山,否则趁早滚蛋。
第一个条件是投名状
投名状是一种保证,但又不是一纸状书,而是杀人。林冲刚上梁山时,王伦其实一开始就让他坐了第四把交椅,排在朱贵之前。不过旋即他又后悔了,想把林冲赶走,但又不好直说,于是就让他纳投名状。
林冲在此之前还不属于江湖人物,可见投名状当时确实有,本来就应该是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因为林冲还要纸笔准备写字。但江湖绿林中不吃这一套,必须要杀人。这一点,朱贵说得很明白。
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水浒传
朱贵和宋万上山时间晚,他既知道投名状,很可能上山时也杀了人。当然,如果不想杀人也行,那就要干点别的事。
第二个条件是抢财货
林冲得知要杀人立投名状后,也没意见。其实投名状只要杀人就行,不论时间,但王伦为了逼走林冲,只给了他三天时间。
林冲前两天都没能杀人,好不容易等到又是一批三百人的队伍,不好下手。终于第三天,林冲碰到了杨志,他先把杨志的东西抢了,再追时,给杨志挑东西的人跑了。但小喽啰说,这一担财帛,可以抵当。
这说明,若是不杀人也可以,抢了财货也可以当投名状。其实不管杀人也好,抢劫也好,说白了就是让入伙的人再一次犯罪,这样王伦才能放心,不然容易有卧底。
第三个条件是举荐信
所谓举荐信,就是中间人写的信,大概就是入伙人的基本信息。这样,王伦可以大概了解一下这人的事迹,另外,中间人有考核的意思,经过他的推荐,这人是没问题的。
因为梁山是柴进资助开发的,加上柴进也了解王伦,所以他就充当了中间人,经过他介绍的人,再加上朱贵的观察,王伦是信任的。
按理说,有了介绍信,林冲就可以入伙了。不过王伦觉得林冲武艺高,怕他夺权,所以还是想让他走,这才让他去纳投名状。林冲自然也知道,所以即便小喽啰说,财货可以抵得上投名状了,但林冲还是想杀人。
这并非林冲想杀人,而是因为他知道王伦会刁难他,所以杀人才是最直接最好的办法。
这三个要求中,别人只需要符合一个就可以,林冲却需要三个都满足,显然很憋屈。再者说,如果来个武艺高强的人,就要人家杀人,那得杀多少无辜的人?这是他火并王伦的原因之一。
当然,一切都要看实际情况,王伦也知道。所以当晁盖、公孙胜等人上梁山时,投名状、举荐信等要求,他一个都不敢提。毕竟,七人之中,除了吴用是文人,其他都是高手,把人家逼急了梁山都能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