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县有明朝漕粮“河南八府来纳粮”的说法,这个地方位于哪?
作为大一统的王朝,元明清三朝自元朝定都北京起,就无时不被解决居住在京城的达官显贵、居民以及驻军的吃饭问题所困扰,以至于康熙皇帝在解决掉鳌拜亲政之后,把漕运作为需要解决的三件大事之一写到了宫中的庭柱上,时刻提醒自己。
乾隆时期的卫河、运河及黄河交脉图
在明朝时全国有漕粮上交任务的省份有江南(清朝之后分为江苏、安徽两省)、山东、浙江、湖广(清朝之后分为湖南、湖北)、江西、河南等省。这些省的漕粮运输,江苏、安徽、山东、浙江由于位于京杭大运河沿岸,自然是通过大运河运输,而湖南、湖北、江西的漕粮则是通过长江运输到江苏瓜州再进入大运河进京。
明朝的卫河
唯独河南的漕粮入京通道则不是京杭大运河,而是卫河。这条河在历史上是黄河故道,曹操利用其开凿为白沟,隋朝则是大运河永济渠,宋元时期又称御河,明朝之后开始叫卫河。卫河在山东临清汇入京杭大运河。
和京杭大运河相比,卫河由于流域较小,汇入河流都不算太大,因此就有着水量不足、不均匀的问题,冬春水少、夏秋水多并且易泛滥。受其影响,河南省漕粮的交兑地长时间设在直隶大名府元城县的小滩镇。因为漕粮交兑地能够聚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曾经有河南官员申请把交兑地移到河南的卫辉,但不久又因水的问题移回小滩。
民国时期的馆陶县城(今为山东省冠县北馆陶镇)及东窝头
除了小滩镇,还有位于临漳、大名(魏县)、安阳、内黄四县交界处的回隆镇,山东德州、临清也都曾经做过河南漕粮的交兑地。山东东昌府馆陶县在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至二十八年(1600年)共16年的时间也成为河南漕粮的交兑地,所以在馆陶县民间也有“河南八府来纳粮”的说法。
明朝的河南,共有开封、河南、汝宁、南阳、怀庆、卫辉、彰德、归德8个府,“纳粮”的八府指的就是它们,纳粮就需要有场地及办公场所。那么在馆陶县内究竟在哪里进行漕粮的交兑呢?
另外版本的馆陶县城及东窝头
清朝《馆陶县志》中的“衙署”有“监兑分司”的记载:
监兑分司,原在大名府元在县金滩镇,明万历十二年移驻馆陶,署在今县治北,二十八年复还金滩。署改为行台,名曰后司。康熙十年知县郑先民重修。考:元粮运由卫河经馆陶达燕京,明因之,故有移驻之举,居民弃农趋贾,城市辐辏。自还金滩,人民归农,城市萧然。
由于监兑分司移驻馆陶县,周围的农民都开始经商了,馆陶县城(指今山东冠县北馆陶)里的人或物聚集像车辐集中于车毂一样,十分繁华。等迁回金滩镇后,农民不再经商,城市也萧条了。
清朝《馆陶县志》中有关监兑分司的记载
监兑分司仅仅是管理漕粮交兑官员的办公场所,是在县城之内。但是原来的馆陶县城北馆陶距离卫河还有2华里,那么河南运来的漕粮应该不会从卫河运到县城交兑后,再运回卫河的漕粮运输专用船上发往京师,来回搬运浪费人力不说,显得是不是有些“傻”。所以在卫河上还应该有个固定的交兑地的,这个地点在哪?
又个版本的馆陶县城及东窝头
清朝《馆陶县志》“河渠”条有《雍正三年六月户部尚书蒋公廷锡为漕运全资水利条列五事》,其中有“考旧日豫粮受兑原在馆陶之窝头镇”的记载。
清朝《馆陶县志》中有关交兑地在窝头镇的记载
在清朝的馆陶县境内,以“窝头”命名的村庄有三个,分别是位于卫河西侧的颜窝头、马窝头和位于卫河东侧的东窝头。其中东窝头距离县城仅4华里左右,并且村旁的卫河有个较大的河湾,便于停泊较多的船舶,相信这里就是清朝馆陶县志中记载“窝头镇”。至于为何记载为镇,大概是因为受漕粮交兑的影响,东窝头成为了繁华的市镇,不过随着交兑地的移走,又成为普通一村。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卫星图上的东窝头,村子已经搬迁至堤外,留下了一些痕迹,河湾也已顺直
东窝头村在1964年和县城北馆陶一起,由于治理海河的需要被划给了山东省冠县,并且在1973年整治河道时,整村由堤内迁到了堤外,村旁的河湾也被取直,旧貌已经不再。
今天的北馆陶镇及东窝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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