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起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有变化!
据 " 上海发布 " 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 第九版 ) 》有关要求,自 7 月 1 日零时起,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上海市高风险区采取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等封控措施。
对 7 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上海市中风险区采取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等管控措施。
对 7 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上海市低风险区【即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街道 ( 镇 ) 】离沪人员,须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 7 日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 ( 市、区、旗 ) 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 3 天内完成 2 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 7 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 12 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 ( 或所住宾馆 ) 报告。
五、对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编辑 / 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