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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国“运毒女”的同罪异命:一人无罪一人死刑(组图)

2018-11-1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原文链接 评论10条

两名中国“运毒女”的同罪异命:一人无罪一人死刑(组图) - 1
▷赵虹的庭审现场

10月,两名被指控“运毒”的中国女孩,再次在马来西亚接受审判:一人无罪,一人死刑。

姜丽和赵虹都是在入境马来西亚时,被发现夹带有毒品。但她们坚称,自己并不知情,是遭遇了外籍人士的蒙骗。此前,深一度也曾对这一系列案件进行过报道。(马来西亚监狱里的中国“女毒贩”|深度报道)

两人面临相同的指控,但在证据提交、辩护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两人在庭审的命运大相径庭。

五年间,姜丽经历了三次庭审,前两次都被判无罪,但随即被移民局带走,以证件过期为由,继续留在监狱里。直到今年10月22日,才在终审以无罪结案。同一时期,赵虹一审被判死刑,她决定聘请姜丽的辩护律师,继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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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虹的判决书

无罪之路

10月22日上午,姜丽的官司终于走到最后一步。当法官宣判无罪的法槌敲响后,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案子在上午九点开庭,代理律师陈俊宏告诉深一度记者,依照马来西亚的法律程序,此次上庭时间不会太久,一个半到两个小时就能结束。在此之前,姜丽已经经历过两次庭审,都被宣判无罪。

到了终审这一步,其实只是主控官针对之前的审讯过程中法官有没有犯错、或是审判有没有问题来进行上诉,并不会提出新的证据。提出控告的主控方马来西亚海关也没有派人,只是来了一个代理律师出席。

终审共有五名法官。姜华告诉记者,开庭后,主控方先发言,对方律师就读了一份文件,之后,姜丽和陈律师也进行发言,没有休庭,法官按了铃,召集所有人来听宣判结果:维持原判,姜丽被宣布无罪。

和之前深一度报道的马来西亚“运毒女”故事类似,2013年,来自江苏的女孩姜丽认识了一名叫Dan的外籍男性。9月,她与Dan在广州见面,两人共同研究服装生意。

2013年11月,Dan要求姜丽带服装样品给自己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本来,两人是要一起去的,从深圳转香港去往吉隆坡。但在11日临行前,Dan接了一个电话,声称自己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让姜丽自己先去。在到达吉隆坡机场后,姜丽被发现行李中夹带毒品。

记者通过姜丽家人证实,Dan的社交账号,与记者此前报道中联系的外籍人士love为同一账号。

法院材料翻译显示,被捕后,姜丽向海关出示了Dan的照片,还展示了两人的短信往来,她解释,自己是被骗的。

其实,姜丽在一审时就被判为无罪。但没等她走出法庭,等在旁听席的移民局工作人员就以签证过期为由将她带走。间一般是14天,在这14天中,如果海关不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以遣送方式送回国;如果海关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移交至监狱,等着下一轮的开庭。

陈俊宏告诉记者,一审无罪再被送回监狱重新走程序,再上诉的过程也不会太长久,一般是八九个月。

10月20日,姜丽的妹妹姜华(化名)从上海出发去马来西亚,参加最后的一次审判。开庭前,她去加影监狱探视姜丽。姜丽很紧张,尽管这一次判无罪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两次被移民局带走,那种自由得而复失的情景令她担心不已。隔着玻璃,她跟妹妹说,“没想到你能来看我,我这次是判刑也好,不判刑也好,看到你,我心里头就没遗憾了。”

这话让姜华跟着难过。上一次她见姜丽,还是二审之后。“我自己也有了家庭,孩子还小,没能那么勤地去看她。”她解释道。那时,姜华还不知道马来西亚审判后的一系列程序,她安慰姜丽,让她耐心等两天,等程序走完就接她回家,但过了几天,她再去监狱申请探望姜丽时,申请没有被允许。“她知道我在外面,别人都能进,就我进不去,我就知道出问题了。”姜华回忆道。果然,律师告诉她,姜丽再一次被起诉。

“这次我就跟她说,我带不走你,我也不回家了,我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都把你带回去”说这话的时候,姜华的脚一直在抖,隔着探视窗口围墙,姜丽看不到妹妹的紧张。

22号,姜丽的手铐一拿掉,姜华的眼泪瞬间就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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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监狱外景 

同罪异命

在陈俊宏看来,姜丽的案件,已经算是少见的顺利了。之前,他还接过两个案件,一件由39B改为39A,即运毒改为持有毒品,当事人认罪,判处17年有期徒刑;还有一件当事人中途换了律师。

一般来讲,很少有律师愿意接手中途转过来的案件。“尤其是输了的案件。”陈俊宏说,“一审的过程很重要,而别人的案子我们不熟悉,一审不熟悉,二审三审就会影响判断力。”

10月中旬,另一名深一度曾报道的中国女孩赵虹(中国“运毒女”马来西亚受审记 | 深度报道),将案件转至陈俊宏的手下。

实际上,赵虹在刚刚开始找律师的时候,就考虑过陈俊宏。当时,陈俊宏询问她是否接受从39B变成39A(2)的认罪处罚,赵虹坚持不认罪。这让他印象深刻。当时,赵虹选择冯吉详律师,后增加了一名律师拿兰星。

今年6月,赵虹的案件一审在沙亚南法庭开庭,相较于姜丽的案子,赵虹要曲折得多。原定于8月28日宣判,赵虹的父亲为此专门从北京赶去马来西亚,但出乎意料,那一次开庭,并没有宣判结果。

那场开庭,几乎调动了赵虹所有的关系,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希望——据在押的姑娘们私下流传,如果被宣判无罪,只要能走出法院而没有被拦下,那么就有极大可能可以回国,不用再被投入监狱等待上诉。

开庭那天,之前介绍她和外籍人士认识的“倩姐”也出庭作证,赵虹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揣了两万马币现金,在旁听席上等候。同在旁听席上的,还有赵虹的父亲、以及三名移民局的工作人员。

但此次开庭持续了两天,却未在第二日当庭宣判。两名律师在此过程中还产生了分歧,据赵虹父亲称,拿兰星律师认为,“倩姐”没有必要再出庭作证,但冯吉详却认为,倩姐有必要出庭陈述。第二日,“倩姐”出庭之后,法院宣布择日再宣判。

宣判被推迟到9月28日。9月26日,赵虹的父亲再一次从工地赶到北京,搭乘凌晨的飞机飞往马来西亚。他特意穿上了一件正式的白衬衫,去迎接女儿的无罪。脸颊上贴了一块创可贴,那是在干活时,一条钢筋从脸上擦了过去,再偏一点,几乎就戳到眼睛。

令他分神的是赵虹的律师费。其中,聘请冯吉详的律师费尚未结清。在8月的开庭后,冯律师曾告知赵虹家属,须尽快付清律师费,否则将退出最后的结案陈词环节。

赵虹的父亲犹豫了。

“我跟他说,你先打官司,要是官司赢了,我哪怕打欠条,一定把钱给你。官司要是输了,我这不是人财两空吗?”

赵虹父母两人都做木工,一个月收入近万元,大部分用在操心赵虹的事情上,自从赵虹被捕后,亲戚逐渐疏远了他们一家,几次撂下工地的事情去马来西亚,还是工友们帮衬着。赵父恼火,他一会儿觉得律师收费不合理,一会儿觉得该由“倩姐”来承担一定的责任。临近开庭,无论是律师还是证人,他都不敢得罪。

他最终没能结清冯律师的律师费。尽管在28号庭审后,冯律师松了口——可以不全付清,先付一部分。但其中的成本还是令赵虹的父亲瞻前顾后,“不行就不打(官司)了。”在从北京出发前,他对记者说这话时,手一直在颤抖了。

他把希望寄托在拿兰星律师身上。在确定赵虹父亲不会支付未结清的律师费后,冯律师选择退出。“拿兰星说,就算冯律不到场也没事,他会到场做结案陈词。”赵虹父亲说。

10月5日,赵虹一审判决为死刑。

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赵虹父女决定,辞掉拿兰星律师,转而聘请陈俊宏律师。

“最后他(拿兰星)就说了几句。”赵虹父亲对此不满,他认为,拿兰星没尽全力。

早在今年年初,赵虹父亲曾给拿兰星缴纳了1万美元,用于“疏通关系”。一审之后,他去找拿兰星询问,才得知,所谓1万美元,压根就没能送出去。

“如果最后能判无罪,人家才会收钱,如果不能判无罪,人家就不会收钱。”赵虹父亲告诉记者。

商谈中,赵虹的父亲跟拿兰星又达成协议,这一万美元将作为赵虹二审的律师费,案件仍由拿兰星代理。双方当场签下了协议,协议书上还特意用中文标明,现款付了恕不退回。

但签完字第二天,赵父就后悔了。他决定换律师。

一直探望赵虹的当地朋友陈杰去跟拿兰星沟通。“签字的时候,我是见证,白底黑字的协议,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他有点无语,“我就跟拿兰星说,你看他都要家破人亡了,你既然不给他做辩护了,钱全部拿走也不妥,多少退回一点给他。”拿兰星表示,只能退还2000美元。“我就跟拿兰星说,他们新请律师,律师费是1万(马币),你还给他1万五(折合美元约3500多)好不好?”拿兰星考虑了五分钟,同意了这个方案。

背负着同样的罪名,姜丽和赵虹在监牢内结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姜丽觉得赵虹有些低落, “她觉得亏欠父母太多,也提过很累、不想再上诉一类的话。”随后,赵虹被换到了死刑犯专门的牢房里,姜丽则在上庭前,把所有的个人用品都分给了还在监狱里的中国姑娘们,她再也不想跨进加影监狱一步,法官的法槌敲响之后,她就随家人离开,什么也不想要了。

姜丽和赵虹同样被指控运毒,介绍她们前往马来西亚的,也是同一名外籍男子,但两人在庭审上的命运,却大相径庭。

对此,陈俊宏律师告诉记者,两人案件比较显著的差异在于,姜丽提供了翔实的信息和照片,来佐证自己是被人利用的,而在赵虹的案件中,缺乏此类证据。之前,曾有证据被前律师比做“双刃剑”,陈俊宏称,他从赵虹那里探得消息,前律师并未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庭。

陈俊宏表示,依照马来西亚法律,利益是归于被告的,基于此条件,如果一审赢了,后面上诉赢面会更大,现在赵虹这种情况,再上诉时,就只能从一审中寻找技术错漏,“可能法官在审讯过程中,有漏看某个要点;或是之前我们有案例,翻译员给被告做的翻译并没太尽责等。”

逃离大马

本来,按照流程,姜丽在解开手铐之后,应该由移民局的人带走,再去法官领取报告,经过一系列流程后被遣送出境。但前两次被移送回监狱的经历让她们不敢相信移民局,这一次,姜华选择直接带姐姐走。

走出法庭后,在法院办理手续的空档,姜华拦住了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一千块,她领走了姐姐姜丽,直奔中国大使馆。

此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曾派人去加影监狱探视过服刑的中国籍人员,但对于姜丽这种情况,也未有太多经验。22日下午,大使馆与国内取得联系,先要跟姜丽所在的省份去核实她的身份,核实之后,给她出了一个临时护照,此时,已是24日周三的上午了。

但她们并不能直接订机票回国。姜华以为,找大使馆可以绕过马来西亚海关,实际上,该走得流程一步都不能少。周三下午,她们开始在马来西亚各个部门走流程。

先到移民局调取姜丽的个人资料盖章,再去请海关出示文件。海关盖章需要最高法院的正式释放文件,于是他们又折返法院去盖章签文件。由于姜丽证件过期,又去警察局办理证件丢失的证明,然后去安检部门核实盖章。

最后一个步骤是订机票。姐妹二人订了10月26日机票。为了避免办不完手续,专门定了晚上七点的飞机。“中间各种出问题,直到下午四点,我们还在移民局。”姜华回忆,而从移民局去往机场,还需要半个多小时。最后,她们几乎卡着点登机。

“所以其实塞钱也好,跑也好,基本是没可能的。”陈俊宏说。从姜丽一审时,他就提醒她,即使无罪也要被移民厅带走再次上诉,这个过程无可避免。“我就跟他们说,别浪费钱,终审肯定会放的。”至于那些声称给钱就可以疏通关系直接放人,“都是骗人的。”

走了很多冤枉路的赵虹,如今只能期盼陈俊宏能给她带来一个不一样的结局。陈俊宏表示,还是有希望。马来西亚的废除死刑讨论已久,“上诉的过程现在就可以走,废死最迟可能1月就通过了,就现在局势看来,废死势在必行。”

至少,赵虹或许可以避开死刑的结局,但无论如何,她的青春,都折损在加影监狱的高墙内,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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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0)
归栖
归栖 2018-11-15 回复
遇人不淑,后悔一世。
江小多不多
江小多不多 2018-11-15 回复
两人不同判决在于,一人知情一人完全不知情(可以出示完整的证据链)。所以判决不同。
CheriLu0
CheriLu0 2018-11-15 回复
咎由自取
胖奕萌Amy
胖奕萌Amy 2018-11-15 回复
无非出事的借口,贩毒者该死。
My_lll
My_lll 2018-11-15 回复
其实都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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