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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后续!妻子深夜发长文:我丈夫有错无罪,“她主动摸我老公下体遭拒绝”(组图)

2021-08-24 来源: 21财闻汇 原文链接 评论10条

日前,“阿里女员工案”备受关注,该女员工周某控诉被迫陪酒后,遭领导性侵。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后续!妻子深夜发长文:我丈夫有错无罪,“她主动摸我老公下体遭拒绝”(组图) - 1
图/视觉中国

8月14日,济南警方通报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8月23日晚,自称为“阿里女员工案”中王某文的妻子的账号“王某文妻子”发文称,警方的通报内容与其丈夫的坦白基本一致,不过有很多对其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后续!妻子深夜发长文:我丈夫有错无罪,“她主动摸我老公下体遭拒绝”(组图) - 2

以下为全文:

我是“阿里女员工案”中王某文的妻子。近日,警方已经就本案发布“情况通报”,内容与我丈夫跟我的坦白基本一致,不过有很多对我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

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案发时,周某虽然喝了350ml的低度白酒,但意识清醒,要不然周某怎么会先后两次主动亲、搂、抱、摸我丈夫,怎么能给我丈夫脖子上吸出“草莓印”五天才消下去,要不然周某怎么还能给其他人发微信、发视频、接电话,怎么能独立完成洗澡、换睡衣?

我丈夫犯了错,我起初非常愤怒,但了解来龙去脉后,情感变得复杂。从我的角度讲,他对不起我,我辛辛苦苦的工作,我也在赚钱养家,把全部精力都花在这个家里,他竟然和其他女人发生了亲密接触,我对他非常失望,我难以原谅他的!他应该为他犯的错受到道德的惩罚!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周某污蔑成“猥亵犯”!

所以,我要站在客观中立尊重事实的立场,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我们从大学恋爱至今已有15年,作为妻子我认为他是犯了错,但是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现我以王某文妻子的身份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恳请公安机关依法查证,尽快还原案件真相,主持正义,还王某文一个公道!

如有恶意构陷,我甘愿接受警方依法处理,也请广大网友予以监督。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我丈夫是和华联陈某丽(女性,未饮酒)共同搭乘出租车送周某回酒店的。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后座,陈某丽在副驾驶。路上周某借酒劲搂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下体,并强吻我丈夫,在脖子左侧留下了明显的吻痕(俗称草莓印)。

我丈夫明确表示拒绝:“XX,别这样,别这样”,周某回应“对不起”。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说法,是因为我给陈某丽打了电话,得到了陈某丽的证实,陈某丽确实听到了“别这样”、“对不起”的对话。还因为,我丈夫回家后,脖子上确实有很大一块红的发紫的吻痕,五天才消下去。吻痕出现的时间也得到了陈某丽、阿里同事胡某敏的证实,吃饭时还没有,送周某酒店后发现有了。恳请警方调取出租车和酒店监控、录音以及出租车司机和陈某丽的证词作为证据,查证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女方未经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动搂抱亲摸王某文,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周某声称在醉酒状态下被“强制猥亵”,但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电话,仅6分钟时间,周某准确地感知到送她的人离开,并迅速准确拨通胡某敏(了解当晚我丈夫送她回酒店的男同事,非闺蜜)电话哭闹,第二次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鹏(女)的视频电话,10分钟内,又迅速准确的联系胡某鹏(依然是认识我丈夫和周某的同事),试问,哪个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能做出这些目的性明确,准确性极高,反应性极快的行为?周某有明确的意识主导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我丈夫如何毫无痕迹和异常动静的“强制猥亵”周某?

如若真的被“强制猥亵”,为什么这个时候不会哭闹反抗,不会打电话?(警方通报也证实周某没有受伤)据我丈夫描述:胡某敏23:04来电,通话时长1分31秒,请他上去看周某,23:08取消滴滴订单。他给周某打通了电话,并经过前台电话确认后登记了身份证办理了房卡上去。

他上去之后,周某躺在床上,他给她盖好被子,拿了瓶矿泉水放在她床头柜上。这时周某拉住他,还亲他、摸他胸、下体,这时我丈夫进行了回应。几分钟后,周某主动要求我丈夫买避孕套和洗澡。我丈夫去洗了澡,手机下单避孕套,等待美团送货,几分钟后猛然惊醒,认为不能这么做,便立马于23:43主动离开了房间,并且我丈夫在胡某鹏要求查看周某情况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开着微信视频通话进去的,这些行为明确表明了态度和立场。哪里看的出来他有“强制猥亵”周某的动机?

试问,如果周某酒醉到没有意识的程度,怎么可能给胡某敏等人发微信、发视频?怎么可能接我丈夫电话?怎么可能对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的询问做出同意答复?怎么可能独自完成洗澡、换睡衣这些动作?怎么可能还会有性冲动并主动做出类似出租车上的那些行为?恳请公安机关向胡某敏、胡某鹏、酒店前台取证,向酒店保洁取证,看周某房间使用过几个浴巾,向第二天一早到周某房间的张某取证,看周某第二天穿的是睡衣还是什么衣服,调取周某的手机,看她除了给胡某敏、胡某鹏发微信、发视频之外还给哪些人发了发过微信、打过电话。相信会有大量的的证据可以证明周某说了谎,可以证明周某在事发时意识是清醒的。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周某在7月28日上午就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侵害,还给丈夫打了电话,但是为什么在退房后才报警?并且声称报警目的是查看监控,核实前一晚“醉酒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报警,但对于当日自己在清醒状态下主动联系张某同处一室一个半小时只字不提,直到事发过去7天后才补充报警指控张某“强制猥亵”?失忆了吗?在退房后报警是怕证据太多还是怕现场又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单独带避孕套前来周某房间一个半小时,在周某清醒状态下带走其内裤(注意不是偷走,抢走),还移花接木到我丈夫身上。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强制猥亵”过程当中,周某为何毫无反抗?还是反抗了未留下任何伤痕?周某为何在退房之后报警,报警还刻意隐瞒主动联系张某的事实,期待公安机关对这种迷幻操作予以公正审查,给出符合基本逻辑,令人信服的公正判断。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周某对外宣称“豁出去”是因为公司不予处理,但据我所知,周某仅联系HR和上级主管,从未主动、单独联系公司高管。而且8月6日下午5点,公司就明确告知周某已将我丈夫停职的处理结果(开除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周某6点多就开始在各大内部群发布消息,7点多大闹公司食堂,晚上9点多开始主动对外传播谣言。

她的言行(下方有图),哪一句看的出来她被逼无奈“豁出去”?而且这一系列行为连贯但情绪断层的操作,完全没有给公司留处理问题的时间,她的目的是什么?当晚主动发布的内容明确提出对警方不满,刑事案件为什么会要求公司为她主持公道?她要的公道是开除?够了吗?要求开除就算主持公道了吗?

并且公司并不是拒绝开除的请求,明确告知已停职,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再开除。为什么等不了要立刻马上采取行动?是因为对警方办案的公正不信任?还是因为心虚对警方的调查结果没信心?以下是周某个人在公司内部群和对外发布的部分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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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另据我获知,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并且周某自己的打电话发消息的对象之明确,时间拿捏之准确,第二天主动联系张某的行为之诡异,与自己在网上杜撰的人设之差异,也表明她是意识清醒并且意图明显的。希望司法机关予以明察!

以上是基于警方通报对于周某我丈夫涉嫌“强制猥亵”提出的的几个疑问,接下来是整个事件的时间线和周某自述中的谎言:事件概述:7月27日晚事发。7月28日周某报案(未提张某),我丈夫先后在7月28日下午和8月1日接受两次调查,时间分别是24小时和4个小时,警方均未立案。

8月2日晚,周某单方面以“被强奸”为由,告知公司并要求即刻开除王某文。我丈夫2日当晚赶回杭州接受公司调查,直到6日被停职后回到老家。8月6日晚周某 “因不满公司的停职处罚”,在公司发传单,主动对外传播大量编造的信息,构陷我丈夫“强奸”。8月7日又在公司内网发布长达8000字,一部情节几乎全是虚构的“小说”作品,诬陷公司管理层“不作为不处理”给公司施压,要求公司开除我丈夫。

本案因为周某的自述和蓄意大闹阿里食堂引爆网络,引发了舆论对周某同情,但周某对我丈夫和对阿里巴巴公司的愤怒指控,几乎全是谎言:

1、“台风天强制出差”系谎言———周某负责对接工作,一个礼拜之前就规划好出差行程,且在系统内报备,并无强制出差;

2、“有预谋的安排”系谎言——8个人的工作聚餐,并且饭店是周某本人自己选择和预定的,别人怎么预谋?

3、“灌酒”、“酒桌上被亲、被摸”系谎言——济南警方通报已明确说明,同桌其他女性并没有饮酒,周某若不想喝酒完全可以不喝,故不存在强迫饮酒一说;

4、“偷办房卡”、“多次潜入”、“带避孕套偷偷潜入”、“一个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系谎言——酒店前台电话(注意是电话!)周某取得本人同意后才办的房卡,符合规范流程;我丈夫在已经打车准备离开之时,接到胡某敏(同出差男同事,非周某闺蜜)电话请求查看周某安全才取消打车返回周某房间,第三次返回是和胡某鹏开着微信视频通话,并非潜入!避孕套是周某28日晨睡醒清醒后主动联系的张某带来的,事实已证实与我丈夫无关,并且未开封!

5、“一觉醒来全身赤裸”、“找不到内裤”系谎言——我丈夫第三次进入房间是应胡某(女同事)开着微信视频电话进入查看周某情况,周某盖着被子,周围未见周某衣物,也无其他异常。内裤系张某带走,周某刻意隐瞒28日早晨主动联系张某,清醒程度可准确联系张某并主动开门,却忘记自己是否穿内裤?

6、“公司无人问管”、“阿里男高管强奸女下属”系谎言——周某8月2日告知公司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先“停职”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只是处理结果“停职”未达到周某要求“开除”我丈夫的目的。不处理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是一回事吗?周某大闹公司食堂里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言。我丈夫和周某同属基层员工,都汇报给一个领导,并非高管。周某自己作为阿里员工明知内情,刻意夸大我丈夫级别,抹黑公司背后到底是什么动机,恳请警方查证。我和我丈夫是大学同学,是彼此的初恋,从恋爱到结婚15年,感情始终很好。我丈夫的为人,我和我们共同同学和朋友都有目共睹,他从未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我相信他做不出“强奸”、“强制猥亵”的事。

根据警方通报以及我丈夫7月30日对我坦白的情况,我丈夫确实做错了事,他对周某的诱惑没有做到“坐怀不乱”。他是对不起我,但一码归一码,错误不等于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周某恶意诬陷我的丈夫。反观周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引爆网络舆论,引发了严重的网络暴力、透支了社会对女性的信任与同情,伤害了真正需要被帮助的女性。

同时,这个事件对于所有有责任、有担当的男性也造成极大的困扰,试问以后有真正需要帮助的醉酒的女性同胞,男同胞还敢伸出援手吗?现已证实,周某的网络自述,散布谣言、误导舆论、构陷他人。

虚假信息传播量巨大,多日持续微博热搜榜,恳请公安机关对此也公正客观地依法查处,给公众一个交待。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强制猥亵他人,更不能容忍任何人可以编造谎言陷害他人!最后,也深深的感谢在过去的两个礼拜被道德绑架深陷舆论漩涡中,依然理性看待问题,尊重事实追求真相,支持我和家人的每一位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

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在挣扎多日后,决定擦干眼泪,不再软弱,鼓起勇气,积极与警方和司法机关配合,说出真相!我相信公安机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蛋,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还他清白!

陈述人:王某文妻子2021年8月22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份自述,网友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有人认为陈述条理清晰,可能更接近事实;更多则认为王某文妻子不在案发现场,听的也是丈夫的一面之词,断不可微博判案,相信警方的办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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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嫌疑人王某文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中涉嫌猥亵的当事人王某文的律师郑晓静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济南警方对王某文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月19日,律师通过远程视频会见了王某文,但会见内容律师不方便披露。

王某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据此前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7月27日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王某文的妻子称,她已向济南的检察、公安机关递交了一份材料,她认为丈夫是被冤枉的。她还称,事发后,丈夫王某文给她讲了整个过程,称受害人周某存在主动,与警方通报的情况不同。

除了王某文事后的讲述,王某文的妻子未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其丈夫的说法。

我国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简单说,从拘留到作出批捕决定的最长期限有几种,一种是10天的,一种是14天的,一种是37天的。”郑晓静律师说。澎湃新闻获悉,王某文于8月10日被刑事拘留,8月11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律师已向检方提交“不予批捕”申请书。

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风波中的亚朵酒店

“醉酒女员工被侵害”事件中,除了涉事人员外,亚朵酒店也成了舆论关注的对象。

按照女方的描述,网友认为亚朵酒店违规办理房卡,对此虽然亚朵集团两次发布声明,澄清没有违规操作,但并没有获得大部分网友的认可。

而在警方发布最新情况通报后,网友依然对女方是否是清醒状态同意办理房间房卡表示怀疑。

企查查显示,亚朵酒店背后的公司为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17日,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唯一股东为Atour Hotel (HK) Holdings Limited,法定代表人为王海军。

亚朵旗下包括A.T.HOUSE、亚朵S酒店、ZHotel、亚朵酒店、亚朵X酒店、轻居六大住宿品牌。其中,涉事的轻居酒店普遍价格在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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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朵酒店招股书显示,王海军曾担任华住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副总裁,现称为华住集团有限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2005年之前曾供职于如家、锦江之星等知名酒店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亚朵酒店与阿里的人颇有渊源。

2004年,王海军与季琦一起创办汉庭,一度任华住集团执行副总裁。2015年,他成为湖畔大学第一期学员。

据介绍,湖畔大学一般指浙江湖畔创业研学中心,这是由柳传志、马云、郭广昌、史玉柱等人共同发起创办的组织。湖畔大学2015年创立时,在挑选学员方面,设置了“三年创业经验、三十名以上员工、纳税三年,并拥有三千万营业额”的基本门槛,还要求报名者必须有三位保荐人。

同年,亚朵酒店宣布将所有IT系统,包括PMS、CRM、中央预订等系统全面切入阿里云,成为是中国首家“云端酒店”。

事实上,亚朵酒店投资人也有阿里的影子。

2016年,阿里前CEO陆兆禧就参与了亚朵1亿美金的C轮融资。

陆兆禧是王海军在中欧商学院的同学。

在一次饭局中,陆兆禧对于亚朵酒店的场景电商颇感兴趣,遂决定帮助王海军完成C轮融资。陆兆禧还经常帮王出谋划策,告诉他电商应该怎么做,细节如何执行。

亚朵招股书显示,王海军持股大约31.3%,为第一大股东,君联资本持股30.4%,为第二大股东,携程持股14.8%。

此前参投的陆兆禧并未出现在股东名单当中。天眼查APP显示, 2021年3月,亚朵酒店发生了投资人变更,陆兆禧退出了。

退出也情有可原,亚朵酒店的IPO之路,已经三次折戟。

最近一次发生在2021年6月,亚朵酒店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书,计划募集资金超过3亿美元至3.52亿美元,上市日期为7月1日。

不幸的是,就在上市前夕,亚朵的投资者接到通知:“尊敬的客户,接到公司通知,上市时间待定,目前可支持撤销认购。”

截至今年3月31日,亚朵集团的酒店网络覆盖了中国131个城市的608家酒店,酒店客房总数约为7.11万间。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0)
老雾风
老雾风 2021-08-24 回复
除非这个妻子也是阿里员工,当时也在现场,否则她说的也就只是嫌疑人或者第三方的转述,不能为证的
tonyw9
tonyw9 2021-08-25 回复
可能又一个吴亦凡妈妈 越查越多了
Rob
Rob 2021-08-25 回复
老天自有安排🤗
yz989
yz989 2021-08-24 回复
出租车司机和酒店前台的证词是关键 真相有可能是女的性贿赂后未达到目的进行报复威胁 也有可能是领导实施罪行后有人为了平息事件买通了证人 如果这两个毫不相关的人都被阿里买通的话 这就细思极恐了
澳速递AuPost
澳速递AuPost 2021-08-24 回复
上次甘愿接受法律惩罚的吴某凡已经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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