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热门诊患者2.2万人次,是一周前的16倍!国家卫健委发布感染者居家指引:非必要不外出(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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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北京市召开第431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李昂表示,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大量新冠病毒感染者选择居家康复,全市在院诊断新冠感染者数量及核酸检测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同期,发热门诊就诊量和流感样病例数明显攀升,120急救呼叫量急剧增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1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发布公告:根据近期本市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行业实际,自即日起,全市公园门区不再查验北京健康宝、不测温。园内展览、餐饮、健身、卫生间等室内场所按照相关行业防控要求执行。倡导市民预约出行,加强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不扎堆聚集,健康文明游园。
此外,据上海发布,自2022年12月13日零时起,全市疫情风险区“清零”,全市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与此同时,12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自2022年12月13日零时起,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等特殊场所外,本市其余场所不再要求查验“随申码”等健康码,不再要求扫“场所码”(含“数字哨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出,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并鼓励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
据健康中国,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指引(第一版)。其中指出,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在我国流行的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力和毒力已明显减弱,感染者多为轻症或者无症状感染者,重症人数相对较少,绝大部分感染者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居家隔离和治疗。感染者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北京:11日发热门诊患者是一周前的16倍
药品供应面临较大压力
在1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大量新冠病毒感染者选择居家康复,全市在院诊断新冠感染者数量及核酸检测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同期,发热门诊就诊量和流感样病例数明显攀升,120急救呼叫量急剧增长。
12月11日,全市发热门诊就诊患者2.2万人次,是一周前的16倍。12月5日至11日流感样病例监测数据显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监测流感样病例数1.9万人,较上一周上升6.2倍。120急救电话呼入量急剧增加,12月9日达到高峰,24小时呼入量3.1万次,达到常态时的6倍。
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针对市民近期反映较突出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难问题,迅速部署全市发热门诊和诊室扩面增容,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均要开设发热门诊或诊室,增派人员力量。
目前,全市医院发热门诊从94家增至303家,全市全部二级以上医院均开设发热门诊或诊室,其中24小时开诊的235家,可接诊发热儿童的100家。全市349家正式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发热诊区,为有发热等11类症状的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名单已由各区发布)。
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表示,坚定信心,科学理性,精准防控。他表示,疫情的快速发展导致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在短期内面临较大的压力,倡导大家按需购药、分类就诊,不盲从、不跟风。
如有轻微不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实用手册(第一版)》,居家观察治疗或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优化防疫措施落实有个过程,平稳过渡并非易事,难免会有不同声音,也会有谣言传播。我们要不信谣、不传谣,从权威渠道获取权威信息,从专业部门获取科学防护知识,从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目标出发作出每一个人应有贡献。
北京发布108种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
据北京日报,最近,有不少市民购买的药物主要集中在“连花清瘟”“布洛芬”等国家第九版诊疗方案中推荐的几个有限的品种上。为此,多位药学、临床、中医专家,结合北京市的气候特点,参考本轮疫情用药实际,论证了《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现推荐给社会公众。
发布会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厚廷提示广大市民:药品是特殊商品,每种药品都有保质期,也有相应的功能主治,用药前要看清说明书所列的适应证,不要随意服药;同类药品不宜同时服用,相同类型的药物无需重复购买,选择一种即可;确需同时服用多种药品时,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孕产妇、老人或有基础病的人群,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采购药物不宜过量,用完再去购买,不必跟风囤购大量药品,请理性购买、按需购买。
医疗机构可在线开具
治疗新冠相关症状处方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并鼓励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
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三、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得健康咨询、就医指导、预约诊疗等服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缩短患者到院后等待时间。
四、鼓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五、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监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质量安全责任,确保线上线下医疗服务一体化、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
国家卫健委发布感染者居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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