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姑娘的“复仇”,牵扯出11起拐卖儿童案:连亲儿子都卖的她,能有多狠(组图)
今年九月,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案一审落锤,宣判死刑。
时隔一个月后,亲手把余华英送上法庭的受害者杨妞花接受了采访。
判决那天,杨妞花带着如释重负的微笑告诉那些被拐家庭的父母,罪犯被判处死刑。
如今坐在镜头前,她却再次红了眼眶。
在她看来,对余华英的判处并不意味着征程结束,因为有无数被拐卖的孩子尚未找到回家的路。
所以,这次她选择跟所有被拐家属和孩子们站在一起——“跟人贩子死磕到底。”
有很多人把余华英的判决,定义为一场属于杨妞花个人的“复仇”。但事实上,对余华英恨之入骨的,远不止杨妞花一人。
01
开端:卖掉亲生儿子
随着案件信息的曝光,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真相摊开在众人眼前:余华英的犯罪之路,是从自己的亲生儿子开始的。
这个男孩,是她婚外情生下的私生子,而婚外情的对象,正是她的第一个合伙人龚显良。
当时龚、余二人各自有家庭,意外降生的孩子不被期待,反被毫无道德底线的双亲当成了避之不及的麻烦。
余华英在供述中表示,生下来却养不起,便跟龚显良两人合计着把孩子卖了。
卖儿子拿到手的“第一桶金”,是五千块。
这对当时的余华英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自认“一生都在受苦”的她,那时第一次尝到甜头。
没过多久,龚显良生意失败了,遇到困难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上次那位中间人王国付。
搭着王国付的线,龚、余二人双双入伙,走上了拐卖儿童的犯罪道路。
破坏掉他人家庭这件事,对于余华英而言没什么心理负担,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苦命人”。
她出生于云南的一个穷苦家庭,在四姐弟中是最小的一个。
10岁母亲去世时她就辍了学,17岁父亲去世,拮据的家境更是雪上加霜。
21岁,余华英嫁给了比自家更穷、更苦的王加文。所幸丈夫对她很好,两人结婚次年就有了一个女儿。
但女儿两三岁的时候,丈夫因为盗窃罪被捕入狱,留下余华英一人艰难地养育女儿。
龚显良就是她外出打工认识的,这个男人比她大了整整二十岁。
描述拐卖之前的生活,余华英用的最多的一个字就是“苦”。
她觉得自己生下来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又穷又累又苦,生活永远是从一个深坑到下一个泥潭,不见天日。
于是,她把拐卖儿童这条路,理所当然地当成了亲手改写命运的“致富捷径”。
02
从生手到麻木:
1993年到1996年这短短三年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11名儿童,涉及8个家庭。
两人分工十分明确,套路也屡试不爽。
作案时,龚显良负责物色和挑选孩子,余华英负责接近孩子。
他们第一次作案是在火车站,目标是一个独自捡瓶子的6岁男童。
余华英用“带你买糖吃”这样随便的理由,就带走了那个毫无防备心的孩子。
有了经验后,余、龚二人不再贸然动手。
选中目标后,他们往往会在附近租住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跟受害家庭及周围群众都混个脸熟,再通过买零食等方式将孩子诱拐。
这样的作案方式不会引人耳目,余、龚二人又擅用化名,借此很好地隐匿了行踪。
那些年里,余华英除了“长脸,高颧骨”的外貌之外,几乎没留下任何个人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在丈夫出狱以前,余华英一直把龚显良当作“当家人”,拐卖的钱也多半都给他。
靠着这些不义之财,两人曾过上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富足日子。余华英那时常常打牌消遣,简直称得上“小资”。
龚显良试过开个小店,但做惯了来钱快的勾当,正经买卖的利润压根满足不了他。
他曾对余华英说:“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
别人家的宝贝,在他们二人眼里都是“商品”,除了换钱毫无用处。
脾气上来时,余华英对他们拳打脚踢,但事后却在法庭上屡屡表示“记不清”、“没印象”。
和对生命没有任何尊重一样,余华英对法律也丝毫没有敬畏心。
作恶多端的她曾在2000年就因为涉嫌拐卖被抓捕归案,但由于她拒不配合、混淆视听,加上当时的调查手段有限,她仅仅被关了两个月,就安然无恙地出来了。
那之后消停了一段时间,余华英又在2004年重走老路。
也是在这一年,她因为拐卖儿童再次被捕,判了八年。
这个判决结果建立在她隐瞒了多起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说轻之又轻。
可恨的是,余华英还获得了减刑,2009年便刑满释放了。
出狱后她才知道,龚显良已经在2008年病故。
她继续逍遥生活,甚至比从前更加轻松,大概觉得入狱便是洗清了自己的罪孽。
03
翻脸不认人
事实证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余华英或许也没想到,1995年在她手上卖出最低价3500元的女孩子,居然时隔26年,还清楚记得她的样貌。
女孩名叫李素燕,在从贵州被拐卖到河北邯郸之前,叫杨妞花,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里。
当时,余、龚二人就把房子租住在杨家隔壁。他们伪装成外来打工的人,没多久就和杨家熟悉起来。
五岁的杨妞花喊这个短头发、高个子的女人“大伯母”,对她从不设防。
所以当余华英说要带她去买毛衣针时,她高高兴兴就跟着出了门。
这一走,就是26年。
杨妞花能清晰地回忆起自己被拐卖的全过程,上了火车她察觉不对,就喊着要回家,余华英便凶狠地威胁她:“把你丢下去!”
因为太害怕,她便止住了哭闹声,一路顺服到邯郸。
到了邯郸,杨妞花因为性别的缘故没人要,惹得余华英相当暴躁,把杨妞花当成了出气筒。
杨妞花要上厕所,余华英不许。待人憋不住尿了裤子,余华英就一脚把她踹倒在地;
还有一次,余华英给杨妞花洗头时用了很热的水,烫得杨妞花抗拒挣动,余华英就按着她的头,把一盆开水浇了上去。
这些虐待的记忆,杨妞花历历在目。但比这更清晰的,是余华英终于将她卖给别人后,对她说“过几天来接你”的样子。
童年的杨妞花,曾把改写自己一生的恶魔,当成唯一能带自己回家的“救赎”。
但她始终没等到余华英,就如同她的父母再也等不到她。
在杨妞花胆怯地融入一个“新家庭”的时,杨家父母已经背着棉被在火车站、汽车站辗转蹲守了很久。
后来长达七八个月的时间,杨父没有工作,一直用最笨的办法蹲点、打听,却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绝望。
遭受了这次打击,杨父一蹶不振,常常借酒消愁,39岁便去世了。
母亲接连遭受刺激后精神崩溃,在父亲去世第二年便跟着走了,年仅32岁。
等到杨妞花长大,她剩下的唯一亲人,只有姐姐杨桑英了。
杨妞花经常幻想,找到亲生父母之后和他们站在一起,脸上是相似的笑容。
但没想到真的盼到这一天,却只能与一个小小的坟堆相对无言。
余华英判刑以后,杨妞花捧着判决书来到父母墓前,想一句句念给他们听。
但一开口,就掩面痛哭。
仿佛这么多年的痛恨终于落到了实处,可失去至亲的遗憾,却再也没办法弥补。
杨妞花曾对着镜头直言,余华英“死一万次都不够。”
但是她也知道,漫漫征途,还刚启程。
04
死刑,不认也得认
回到几个月前的判决现场,听到判决结果的余华英不为所动,仿佛早有预料。
因为在审理时,杨妞花曾当庭下跪,哭着请求重判。
可即便如此,余华英仍然不愿认罪,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
可笑的是,对一切都反应平平甚至称得上冷漠的余华英,在法庭上唯二的情绪波动,都是在提及自己的亲生骨肉时。
第一次,谈到卖掉亲生儿子,她罕见地流下眼泪;
第二次,说到亲生女儿,她表示歉疚,因为不仅没能给她安定的生活,甚至利用她进行过犯罪。
然而,她在法庭上流下的眼泪并不值得同情,因为那与其说是残余真情,不如说是卖惨求情。
但凡了解过余华英作案细节,就知道她多么善于玩弄人性和算计人心。
除了利用熟人作案、哄骗诱拐等手段之外,她还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
选目标要挑穷人,因为他们毫无还手之力,即便孩子丢了找不回,除了认命也别无他选。
其次,成功拐卖孩子后,屋子要故意不收拾,这样受害人会误以为她只是正常出门,从而错过最佳报案时机。
从这样的细节不难看出,余华英的每一次犯罪,都是处心积虑、算无遗漏的蛇蝎之举。
这样的罪犯,不值得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
最后,阿呆爸由衷地希望,余华英一案能最终以死刑落幕,这将成为我们从重打击人口犯罪的里程碑事件。
支持买卖同罪,呼吁严判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