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2日 31.0°C-33.4°C
澳元 : 人民币=4.71
阿德莱德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一杯下肚!浙江孕妈感染,宝宝早产休克!严重可致死,很多人却疏忽了...(组图)

2024-06-27 来源: 杭州日报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谁能想到,喝了一杯冰箱里的剩牛奶孕妇引发败血症,导致胎儿早产、感染性休克命悬一线!

一杯下肚!浙江孕妈感染,宝宝早产休克!严重可致死,很多人却疏忽了...(组图) - 1

孕妇感染李斯特菌

引发败血症,胎儿早产休克

浙江温州乐清孕妇小美(化名)在孕27周时,喝了一杯冰箱里已经开封过的鲜牛奶,当时仅仅放微波炉里稍微温了一下就直接喝了,当天开始腹泻,吃了炒面粉很快止泻,便没有引起重视。

但是在喝牛奶后7天,小美突然开始低烧,当地某市立医院查血常规和CRP指标明显上升,医生开了“头孢”,小美服用后体温恢复正常,血常规和CRP指标也逐渐下降。

最终,在喝那杯牛奶后的第21天,小美体温突然烧到39.2℃、胎膜早破、胎儿宫内缺氧半夜紧急到省立温州医科大学附二院产科急诊剖宫产。

宝宝出生后不久便出现感染性休克表现,而且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异常高亢,出现类白血病反应。

经治疗后,宝宝病情逐渐好转。2天后小美血培养回报提示“产单核细胞李斯特菌”感染,胎盘活检提示“急性绒毛膜羊膜炎、脐带炎”,证实了宫内李斯特菌感染。这对母子在温附二院经过积极抢救治疗后,小美在6月12日出院,早产儿6月13日感染也完全控制了。

医生介绍,从2007年至今,温医大附二院新生儿科共收治过6例早发新生儿李斯特菌感染患儿。

新生儿感染病死率高达30%-70%

李斯特菌为什么这么可怕?

李斯特菌在我们的生活中相当常见,绝大多数食品、泥土、植物、动物饲料以及人类和动物的粪便当中,都可以找到它的身影。

一杯下肚!浙江孕妈感染,宝宝早产休克!严重可致死,很多人却疏忽了...(组图) - 2

李斯特菌,人称“冰箱杀手”,要预防这个冷面杀手盯上你,这些知识点请收藏:

一、哪些食物容易被李斯特菌污染?

李斯特菌最喜欢藏在这些食物里:生奶源及其制品、冰淇淋、可生吃的蔬果、肉及肉制品、冷的熟食、生吃类、烟熏类海产。

很多人以为冰箱就是“保险箱”,把吃的东西放进去就安全了。而李斯特菌是“嗜冷菌”的代表。它的生存能力很强,在4℃以下的环境中,绝大多数的细菌会放慢生长速度,但李斯特菌在0~4℃冷藏环境下,仍能生长繁殖,在-20℃下也能存活1年!

此外,它还有耐干燥、耐高盐环境的能力,保质期较长(超过五天)的冷藏即食食物,是感染李斯特菌的高风险食物。

一杯下肚!浙江孕妈感染,宝宝早产休克!严重可致死,很多人却疏忽了...(组图) - 3

二、吃了被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会怎样?

李斯特菌侵袭能力强,吃了被它污染的食物,轻则引起腹泻,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但它入侵人体后是否发病,与年龄、免疫状态有关。健康成年人感染一般不会有严重后果,甚至携带病菌也不会发病,而且感染率很低。

简单来说,就是李斯特菌“欺软怕硬”,老人、孕妇、新生儿、免疫低下人群,都是最好下手的对象。

李斯特菌病的患者通常会在进食受污染食物后3~70天出现症状,包括类似感冒的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发热、头痛、肌肉痛等,严重的感染个案也可能出现败血病和脑膜炎。

尤其是孕妇,感染李斯特菌之后,孕妇本人可能并不会出现严重症状,但细菌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并可能造成流产、死胎或早产,败血病和初生婴儿脑膜炎等严重后果,新生儿感染病死率高达30%-70%。

一杯下肚!浙江孕妈感染,宝宝早产休克!严重可致死,很多人却疏忽了...(组图) - 4

三、如何预防李斯特菌?

1.保持清洁

保持手部清洁,除了“餐前餐后、便前便后要洗手”外,做饭前和做饭过程中也要注意手卫生。

厨房用具要保持清洁,碗筷、筷子盒、刀、砧板、抹布的卫生要特别注意,不要让其成为污染源。

2.生熟分开

做饭过程中,生熟食品要分开。这里的“熟”指的是切完了直接吃的食物,比如蔬菜沙拉、凉拌黄瓜、海蜇皮、酱牛肉等;“生”指的是切完了还要经过加热处理的食物。生熟分开不仅指它们不要相互接触,也表示所用的砧板、刀具、器皿也应当分开。

3.烧熟煮透

李斯特菌最惧怕高温,食物充分烹煮或加热至60℃以上,经5~20分钟可以杀灭。所以,生的食物要彻底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

4.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熟食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不建议食用。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5°C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加热至60°C以上。食物在冰箱中储存时间不能太长。

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化冻。最好用微波炉解冻、冰箱冷藏室解冻或清洁流动水解冻。使用微波炉烹煮时,要保证足够的加热时间,使食物中心温度达到60°C以上。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