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老赖”事件7年无果,黄淑芬仍未履约,赵勇坚持追索赔偿(图)
赵勇是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的当事人之一。2015年10月,他的父亲被黄淑芬驾驶的小轿车撞倒,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法院判决黄应赔偿金额为86万元。现在车祸事故已经过去七年,赔偿判决下达也已五年,黄仍未履约,赵勇仍在坚持追索赔偿。
2017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判决书载明,扣除已给付款项,黄淑芬应再赔偿约86万元。
都说互联网上的热点是以小时计,“教科书式老赖”一案发展到今天,已经算得上是一个特例。而在长达七年的拉锯战中,维权当事人的经历,绝不是仅以不一般的“热点事件”就能概括。车祸事故已经过去七年,赔偿判决下达也已五年,熟悉赵勇的网友们在社交平台上感慨,他们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告别单身结婚生子,进入人生新的阶段,而赵勇还深陷诉讼泥潭。这样的对比,令人唏嘘。
2017年,肇事人黄淑芬因为“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法院)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等奇葩言论,被网友封上了“教科书式老赖”的头衔。时至今日,人们对“教科书式老赖”有多反感,赵勇维权7年无果的遭遇就有多让人同情。
从维权经过来看,赵勇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早就获得通过,黄淑芬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并服刑8个月。不能说案件的处置没有进展,一些网友希望看到的“老赖被罚”的目的也实现了。但是,到今天赵勇依然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赔偿。时隔多年再次通过报道看到赵勇现状,难免让人心生无奈:难道,就任由“教科书式老赖”一赖到底?法律都拿这样的老赖没办法了?
案件前期的审理细节表明,黄淑芬给女儿高达62万元的转款是否应撤销,其为女儿的购房是否属于共有产权,这两个问题如何界定是法院强制执行能否达到实际效果的关键,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验法院在强制执行上的能动性。这起肇事案的责任划分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争议。而结合黄淑芬的一系列言论,以及其曾“主动赔500元给受害人”所展示的对法律的挑衅意味,都足以看出其当老赖的主观意图是很明显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其可执行财产的判定,理应有更多现实的考量。在法律的框架内,让黄的“教科书式老赖”之计无法得逞,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
而在法律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办法能够化解目前的僵局,同样值得探索和努力。此案闹得沸沸扬扬并一拖数年,赵勇一方毫无疑问是受害者,但对于被贴上“教科书式老赖”标签的黄淑芬而言,该案若继续争执下去,同样不是什么好事。黄多年来的“拒不执行”态度,甚至甘于戴上“教科书式老赖”的帽子,这背后是不是更多源自某种心理上的执念?是否暗含拒绝向舆论“低头”的逆反心理?若能通过法院以及社会力量、心理专家等做一些疏导、协调,或许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也未可知。
对于公众而言,“教科书式老赖”走到这一步,确实是让人愤怒。事到如今,对赵勇来说,如何能够最快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由此彻底走出此案的阴影,或许才是最大的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都值得各方积极尝试。用法律也好,其他力量也罢,拿出一个“教科书式”的解决办法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在一定程度上说,“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七年无果的心酸局面,不仅关乎当事人的人生,也关乎公众对于老赖治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