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起实施生育新政:父母新增10日育儿假,多孩家庭获住房优待(组图)
本文转载自香港01,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广东广州市将于今日(3月1日)开始实行生育新政,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在原有的生育假期基础上,每年可各享10日育儿假期。
今年1月6日,广州政府发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新增了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该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起,广州推行育儿假新政策。
规定明确,休假期限不因变更企业单位而重置或者增减,休假方式由企业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夫妻双方经所在企业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则可增加相应天数。
二孩三孩家庭住房优待保障独生子女家庭权益
规定指出,二孩家庭若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获适当提高。符合广州市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选择公租房户型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给予优先保障。
规定亦强调,要保障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企业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子女护理假。
同时,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尤其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落实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障,发放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养老机构等。
本文转载自香港01,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