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配偶和父母孩子争遗产怎么办?——澳洲无遗嘱继承纠纷案(组图)
在昆士兰的一个法庭外,张壮壮焦急地走了出来,与王小甜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小三还是小四?
张壮壮和妻子李丽丽经营生意多年有可观财产,李丽丽的父母也陆续送给他们不少财产,大部分财产登记在李丽丽名下。
他们没有办理任何家庭信托、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家庭成员贷款协议。
两年前,他们就已经分居。李丽丽认为王小甜是小三,并且对财产分割比例不满意,各种方式阻挠送达文件,不同意离婚。
在这漫长的两年里,李丽丽也有了一个新的同性生活伴侣,名叫赵小美的女生,因此同意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约定办好离婚手续以后开始处理财产分割和针对他们两个孩子的扶养协议和育儿计划。在补充了一些材料以后,最终离婚的手续快要办完了。
这时候张壮壮去中国办事情,没想到疫情突然发生了,短期内回不了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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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去世,继承权归谁家?
李丽丽马上要做一个看似不复杂的手术。只有赵小美陪着李丽丽去做手术。张壮壮想回澳洲,短期内无法成行。
手术本应不复杂,但命运似乎和她开了个大玩笑。就要去手术室的瞬间,赵小美眼中闪过一丝不安,她拉住李丽丽低声问:“丽丽,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个遗嘱?”
李丽丽轻笑了一下:“这只是个小手术,应该没事的。”
然而,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消息打破了这种平静:手术出了意外,李丽丽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震惊悲痛之余,赵小美第一个站了出来,她认为,作为李丽丽最后的伴侣,她有权继承所有的财产。
她通过无遗嘱继承的申请流程获得了管理权,准备开始处理李丽丽财产。由于大部分家庭财产在李丽丽名下,张壮壮和他的两个孩子几乎被排除在继承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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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如何争取权益?
当张壮壮得知这个消息,他感到了深深的无力和愤怒,立即和赵小美交涉但是赵小美拒绝回应。
张壮壮找到了我们处理这个案件。经过仔细分析,我们当天立即申请禁卖令,阻止赵小美处置任何房产。
我们迅速和赵小美联系。赵小美开始完全不认为有问题,后来发现房产无法卖出,她的律师和我们开始进行交涉。
多轮艰苦的交涉后,由于赵小美的主张无法被接受,张壮壮提起了诉讼起诉赵小美。
我们通过发送最终和解函(Letter of Compromise)给了对方最后一次和解机会,如果对方不接受,则对方输掉官司的情况下将要赔偿我方大部分法律费用。
最终,赵小美的律师意识到打官司可能会让赵小美损失巨大,包括输掉官司、失去财产继承权、赔偿我方法律费用、甚至可能会被认定有欺骗法庭行为。
经过双方多轮讨论,最后达成了一个对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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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财产争夺
在获得遗产后,张壮壮为了弥补孩子受到的伤害,决定建立家庭信托,把收到的财产装入家庭信托中,但没有把王小甜列为受益人。
争夺一
王小甜感觉到不公平,和张壮壮关系出现问题,决定进行分手,她主张和张壮壮的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但是由于她和张壮壮的同居时间太少,缺乏共同的经济纽带等无法形成“实质性”同居关系,最终她的主张并没有获得认可。
争夺二
赵小美的父母在悲痛之余,也提出主张。他们认为给赵小美的财产需要返回给他们。
可是由于他们给赵小美的财产都是通过赠予形式,没有办理家庭成员贷款协议,因此他们的主张也无法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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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以上案例突出了在复杂家庭结构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和财产分配可能变得极其复杂。它也强调了专业法律建议在解决这种复杂问题时的重要性。
当涉及到多个可能的继承人和复杂的家庭结构时,及时并正确的法律干预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
合法继承人: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非常复杂。通常有配偶情况下,配偶获得所有财产,孩子将无法获得任何财产继承。
多配偶:由于离婚手续尚未完成,张壮壮仍然是李丽丽的合法配偶。另一方面,赵小美作为李丽丽的长期同居伴侣也可能有权利。
遗嘱:各类继承案件都揭示了遗嘱的重要性。设立明确、有效、合法的遗嘱,花费不多,却可以减少将来潜在的继承纠纷。
家庭信托、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家庭成员贷款协议:在继承法、家庭法的实践中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需要考虑通过设立家庭信托、财产分割协议或家庭成员贷款协议进行预先保护。
诉讼和法律费用:一旦进入诉讼,所有相关方都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成本,包括可能的欺诈行为和法律费用。
因此很多案件最终通过有理有据的主张,可以获得提前解决,节约各方成本,尽量避免无谓的案件诉讼。
这个纠结的故事终于落下了帷幕,但它给所有人都教训深刻:生死、财产、权益,都不是小事,提前做好法律准备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痛苦和纠纷。
* 本文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提供或赖以作为会计、法律或税务建议。案例人物名称为虚构,内容涉及多个案例及实践。